草案送审稿中,规定了企业从新建、运行到排污申报登记、监测、信息公开等全过程管理中应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但环保组织指出,“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的条款,仍可能阻碍环境信息的公开透明。

  环境公益律师夏军说:“我曾不止一次遇到企业或环保部门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公开环境信息,而这些信息则涉及到一些公众的健康安全。”环保组织建议在《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加强信息公开尤其是主动信息公开的条款,如公开在线监测信息、企业违规信息等,以便公众监督。

  环保组织还在修改建议中提出了“高风险污染源或敏感区域”的概念。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史博士后毛达解释说,这些区域的排放在局部可能会形成比较严重的污染,目前北京市的高风险污染源有垃圾焚烧厂和露天垃圾焚烧点。“这些区域可能会有多环芳烃、重金属和二f英等高毒性污染物污染,须加强监测并公布数据。对于露天焚烧,环保部门和城管部门应开展联合执法加以制止。”毛达说。

  据悉,《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送审稿)》将于今年7月份提交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于年底付诸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