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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价药企的春天来了:已补贴3.8亿

2018.1.23

  近日,国家卫计委在官方网站发布对《尽快把“廉价救命”老药供给保障问题提上议事日程的提案》答复的函,该答复表示,近年来,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通过相关产业化专项对短缺药生产企业GMP改造给予支持,在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中,将临床短缺药、罕见病药、儿童药的扩能改造作为支持重点,共支持30个项目实施技术改造,安排资金约3亿元。同时,在2016年,通过工业转型升级资金消费品“三品”专项中对儿童多发病罕见病新药、新型疫苗、儿童适宜剂型规格等创新产品、临床短缺儿童用药产业化等予以重点支持,补助资金共8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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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答复中提到,根据现行政策,符合条件的廉价药生产企业在银行贷款方面可按规定获得相应的扶持政策,现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一系列鼓励科技创新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实际发生的符合条件的研究开发费用可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加计50%在所得税前扣除;企业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可以加速折旧,以及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等优惠,符合条件的廉价药生产企业均可依法享受上述税收优惠。

  而对于符合农业综合开发政策规定的“廉价救命”药品原材料种植、加工等项目,可以向当地农发机构申请支持。

  据答复透露,下一步,将由国家卫计委、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社部、商务部、国资委、工商总局、食药监总局等组成国家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会商联动机制,突出跨领域、多部门的政策统筹、协作配合、有效联动,明确工作规则和任务分工,综合运用定点生产、应急生产和协调进口、完善医药储备制度、对接供需信息、打击不当行为和完善罕见病用药政策等方式,提高政府对于临床必需、用量小、企业生产动力不足药品的供应保障能力,省级卫生计生部门重点协调相关部门建立相应会商联动机制,综合评估辖区内药品短缺信息和应对建议,统筹解决局部性短缺问题,重点强化省、地市、县三级监测,及时分析、处理、上报短缺信息,增强综合应对能力。

  廉价药的短缺问题在近几年已愈演愈烈,据相关报道,廉价药正以每年十几种的速度在市场消失,廉价药的消失不仅影响居民用药,也导致现代医疗体系频频遭遇“有诊断却用不起药”或“有诊断却无药可用”的尴尬境地。另外,一些廉价“救命药”不在正常的医院和药店出售,而在某些灰色的渠道售卖,也扰乱了正常的医药流通市场秩序。

  为此,国家相关职能部分已出台政策督促廉价药品的正常供应,2017年6月,国家卫计委会同国家发改委等8部门《关于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完善国家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会商联动机制,合理界定临床必需药品短缺标准,制定短缺药品清单并组织开展清单内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建设国家、省两级短缺药品多源信息采集和供应业务协同应用平台,建立健全成熟稳定的短缺药品实时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体系。

  2017年11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媒体报道“白血病患儿遭遇廉价国产药短缺,进口药一瓶超千元”作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切实加大国产廉价药生产供应保障力度”。

  在廉价药的保障道路上,有行业人士表示,国家要继续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保障人们的用药需求,同时破解百姓看病贵的难题,廉价”特效药“必须保障可持续供给,不仅需要国家完善廉价”特效药“运作机制,也需要提升对药品生产、使用和储备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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