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另一些店主和餐馆则态度暧昧。采访中,不少店主表示“并不知情”,并一再重申自己是“现榨果汁”,但当记者提出要现场查看时,均以各种借口拒绝。

  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溪蔓认为,这次起草的《餐饮服务单位现榨饮料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性质上属于国家部门管理规章,是今年3月份发布的《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延续性要求。一旦正式发布,现榨饮料行业便能实现有法可依,消费者将可依据这一办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市民建议:要让操作走出“暗箱”

  记者采访发现,大家在对现榨饮料管理办法的发布和实施寄予厚望的同时,对管理办法的可操作性也不无担心。

  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赵雷说,在现榨果汁的供需双方中,供给方和消费者信息并不对称,大多数消费者没有辨别果汁真伪的专业知识,这给企业违规操作留下了空间。

  对这一问题,陆女士建议,有关部门可考虑在正式稿中增加关于现榨果汁操作场所的规定,如规定操作场所必须在消费者可观察的空间内,确保消费者能看到从原料到成品的整个加工过程,以避免店主“暗箱操作”,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