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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制品将严禁添加未经批准进口原料

2009.3.12

  记者昨天从卫生部网站获悉,我国已开始重点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卫生部明确,乳制品不得添加未经批准的进口食品原料或添加剂。

  本次打击违法添加剂行动的主要目标是乳制品、米面制品、肉制品、酒类、水产品、调味品和餐饮食品等7大类食用物质的生产和加工。 乳制品生产过程要重点检查添加皮革水解物、三聚氰胺、硫氰酸钠等非食用物质和滥用增稠剂、香精、着色剂,以及添加未经批准的进口食品原料或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水产品加工要重点监测使用甲醛、过氧化氢、火碱处理水产品以及过量使用多聚磷酸盐、亚硫酸盐等违法行为;餐饮食品加工环节则要严查火锅中使用罂粟壳及用甲醛处理黄喉、血豆腐和鸭肠等火锅原料,使用地沟油烹制菜肴和在鲜榨果汁中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卫生部表示,这次将集中力量狠抓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对存在问题没有纠正的企业,要将其列入“黑名单”予以曝光;对故意生产、销售和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严厉惩处。此外,全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还将组织一支专家调查队到企业进行暗访,并将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向监察部门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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