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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5批次食品不合格 涉肉制品、饮料两大类

2017.10.18

  据深圳市食药监局消息,为保障深圳食品消费安全,深圳市食药监局2017年6月组织对本市生产环节的食品开展了抽样检验工作,抽检生产环节经营主体170家,抽检生产环节各类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303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5批次,涉肉制品、饮料两大类,不合格率为1.7%。

  2批次肉制品大肠菌群超标

  不合格名单显示,深圳市六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牛肉丸(普通级)和深圳光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光侨牌高级鸡肉肠分别检出大肠菌群9.3×102(MPN/100g)、2.4×103(MPN/100g)。

  《GB 2726-2005 熟肉制品卫生标准》(注:2批次不合格肉制品生产日期在2017年6月23日之前,执行该标准)规定,肉灌肠中大肠菌群≤90(MPN/100g),烧烤肉、熏煮火腿、其他熟肉制品中大肠菌群≤30(MPN/100g)。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是食品从业人员没有对环境、加工储存设备和人手等采取严格的消毒措施和保洁措施,造成产品受到污染。

  饮用水中检出条件致病菌、溴酸盐

  3批次不合格饮用水中2批次检出铜绿假单胞菌,均来自深圳市融泉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另外1批次由中广核环保产业有限公司生产,检出溴酸盐0.013mg/L。

  《GB 19298-2014 包装饮用水》中规定,包装饮用水中溴酸盐应不超过0.01 mg/L。溴酸盐对身体的危害与饮用含有微量溴酸盐饮用水时间的长短有关,短期内不会给饮用者的身体健康带来危害,但是长期饮用高溴酸盐含量的饮用水,将增加癌症的患病率。检出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工艺控制不当,在杀菌过程中使用了过量的臭氧,从而形成过多的溴酸盐副产物。另外,该标准还规定,包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五次抽样中均不得检出。

  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深圳市食药监局已采取行政控制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进一步流入市场,涉及非食用物质的产品已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监督经营单位依法做好索证索票工作,对外地流入的不合格产品,同时通报并提请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加强源头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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