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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组织:三成抽蓄电站规划选址涉“优先保护单元

2022.4.29

清洁能源发展势头之下,抽水蓄能水电站受到关注。4月28日,环保组织广州珠湾人和生态研究中心(CECA)在“双碳政策下的抽水蓄能与生态平衡”线上研讨会上披露,国家能源局《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中,22个省份的155处“十四五”抽蓄站点重点实施项目,有近四成选址或涉“三线一单”中的“优先保护单元”区域,与规划中的“生态优先”原则不符。

  “三线一单”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抽蓄电站是指利用电力负荷低谷时的电能抽水至上水库,在电力负荷高峰期再放水至下水库发电,具有调峰、填谷、储能、事故备用等多种功能。四川省地矿局区域地质调查队工程师范晓介绍,“抽蓄电站相当于城市的充电宝,可将电网负荷低时的多余电能,转变为电网高峰时期的高价值电能”。抽蓄电站与传统水力发电站的最直观区别,在于其需要修建上、下两处水库及相关配套工程。范晓还称,传统水电站多位于云、贵、川等西部地区,而抽蓄电站则重点布局在“三北”(东北、华北、西北)地区,以及华中、华东、华南地区。

  2021年,国家“十四五”规划提到“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和新型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同年8至9月,国家能源局先后发布《征求意见稿》和《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对中国未来抽蓄电站重点项目和总装机容量做出规划。二者均提及“生态优先”原则,称项目建设不涉及自然保护地等环境制约因素,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做到抽水蓄能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两份文件中,规划布局项目由551个减少至340个,总装机容量也从6.8亿千瓦下降至4.21亿千瓦。CECA研究主管志坚称,经与政府部门沟通,抽蓄电站与总装机容量的下调与原规划或有多处站点选址与生态保护红线等受保护区域重合有关。

  CECA研究发现,据《征求意见稿》,除云南、福建、海南、北京、天津、上海、吉林、西藏和新疆外,中国大陆的22个省份“十四五”期间布局抽蓄电站共计155个。其中,浙江省规划站点18处,是“十四五”期间布局最多的省份;湖南、贵州、甘肃、广西四省(区)规划站点均达10处以上,而江苏、内蒙古分别规划1处电站,布局最少。

  CECA将规划叠加卫星地图发现,155处抽蓄电站中,有56处选址(疑似)涉及项目所在省份或地级市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优先保护单元”的项目,约占所有规划站点的36.13%。根据2021年11月发布的《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试行)》,各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在地方的具体实践中表现为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

  数据显示,抽蓄电站选址“涉优”情况以华东、华中地区最为突出,达36处,超过总数一半。具体而言,“安徽省‘十四五’期间规划的9处电站均位于优先保护单元内,‘涉优’占比达100%;河南省(85.71%)、江西省(83.33%)、湖北省(55.56%)等紧随其后”。CECA认为,其原因可能在于,这些区域抽水蓄能电站需求规模大,但建设条件好、制约因素少的资源储备相对不足,使得站点规划与生态保护协调不够。此外,江苏、内蒙古、山西、四川等地规划站点数量少,未发现电站涉及优先保护单元的情况。

  据CECA统计,截至2022年1月28日,已得到国家或省发改委核准批复的抽水蓄能规划“十四五”项目共计9处,涉及安徽、广西等7省(区),其中6处电站选址涉及“优先保护单元”,受影响的包括生态保护红线、黑鹳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国家湿地等。以宁夏牛首山抽水蓄能电站为例,该项目位于青铜峡市黄河青铜峡水库右岸牛首山西麓,于2021年12月31日获宁夏发改委核准批复。但CECA研究发现,该电站取水管道涉及占用青铜峡库区湿地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黄河卫宁段兰州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黄河岸线生态保护红线,可能对在保护区内栖息的黑鹳、中华秋沙鸭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以及兰州鲶等黄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物种及其生境造成负面生态影响。

  此外,CECA认为,抽蓄电站项目还存在生态准入条件不够明确,即“不涉及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是针对抽蓄项目主体工程还是包括配套工程等所有内容;梯级水站建设、废弃矿坑改建抽水蓄能等创新形式改造在全部规划站点中仅占8.6%,仍有优化空间以减少环境破坏;以及相关信息公开不足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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