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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印发《四川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

2016.1.15

  从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获悉,为逐步实现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有效监管,完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准入与退出机制,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市场秩序,结合实际,近日,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印发了《四川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

   该《办法》加强了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对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开展不预先告知的监督检查。要求开展飞行检查需要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事项、时间、人员构成和方式等。同时,需要采用不公开身份的方式进行调查的,检查方案中应当予以明确。检查报告应包括:被检查单位信息、检查任务信息、检查过程及缺陷和问题的描述、对前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以及检查组处理建议等。《办法》还明确了处理标准,依法公开检查结果,对重大或者典型案件,采取新闻发布等方式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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