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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师型” “双师素质”概念亟待厘清

2021.12.21

   12月17日,由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编制的《全国普通高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报告(2020年度)》正式对外发布。该报告显示,全国本科高校中“双师型”教师占比达到19.64 %。而就在不久前的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则提出强化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双师型”教师的概念最早特指的是职业教育的师资建设,但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目前不管是本科教育还是高职教育,努力打造一支过硬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均已成当务之急。然而对于“双师型”教师的内涵或标准,目前学界和高校内部还没有一个完整的内涵界定或者标准,并先后提出了“双师型”“双师素质”等不同概念,这也给高校的培养认定工作带来了困难。

  因此,厘清“双师型”“双师素质”的概念异同,把握界定其内涵,对于建设符合高等教育特点的高水平师资队伍、促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概念差异尚存分歧

  在我国,“双师型”教师的概念最早出现于1995年,但时至今日,这一概念依然未形成统一的界定标准。目前学界对“双师型”教师的表述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是“双证书”说。认为“双师型”教师就是“双证”教师或“双职称”教师,即“教师+中级以上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如“教师+技师(会计师、律师、工程师等)”。

  二是“双能力”说。认为能胜任理论教学又能指导学生实践的教师,就能被看作“双师型”教师。

  三是“叠加”说。认为“双师型”教师是“双证书+双能力”的教师,“双证书”是“双师型”教师的形式或外延,“双能力”是“双师型”教师的内容或内涵。

  四是“双来源”说。这是针对教师群体中的专、兼职教师而言的。专职教师是来自学校的“理论型”教师,兼职教师则是来自企业的“技能型”教师,二者共同构成了“双师型”教师。

  至于对“双师素质”概念的理解,目前也存在一些差异。有学者认为,“双师型”就是“双师素质”,只是表述角度不同。“双师型”教师是从具备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能力层面来表述,而“双师素质”教师是指兼具教学和行业专业技术职务应具备的知识、素质、能力、工作经历的教师。也就是说,后者将“知识”“能力”扩展到“素质”,并把难以被“知识”和“能力”所涵盖的“职业道德”包含在内。

  另一派学者则认为,“双师素质”与“双师型”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前者是针对师资队伍整体构成的要求。从高校师资队伍建设构成而言,既需要具有较高理论水平的教师,帮助学生掌握足够的理论知识,又需要一批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的教师,指导训练学生熟练掌握岗位技能。后者则是对高校教师个体的要求,即要求其不仅具有一定理论水平,还要具有较强的实践教学能力,既是理论研究的专家,又是实践技能的行家。

  既有差异,又不完全相同

  在笔者看来,“双师型”和“双师素质”这两个概念既有交集,又不能完全等同。

  首先,两者强调的都是素质能力。“双师型”不能等同于“双证型”,某些高校将“双证”持有者默认为“双师”,一定程度上造成盲目追求证书、有证无实的现象。

  以高职教育为例,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对“双师型”教师的表述为“同时具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的教师,扎实的理论学科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岗位技能是这类教师的基本素养与要求”。由此可见,“双师型”也是针对教师的素养提出的。“双师素质”则是从教师具备的理论和实践素养层面表述的,两者都强调了教师的理论和实践双重素质能力。

  其次,两者都强调了动态演变的过程。“双师型”不仅要求教师自身具有较高理论知识和实践教学能力,作为教学的组织者,还要有传授理论知识和指导实践操作的能力,培养出无缝对接所学与所用的人才,这是一个在不断提高的过程。

  相比之下,“双师素质”更是一个明确目标的递进过程——先要具有教师职称,又有技能或职业资格证书,再将理论和实践技能提升到一定水平,最后则要使技能跟上社会技术发展的要求。

  第三,两者都强调的是教师本身的内涵质量。“双师素质”是在“双师型”之后出现的术语,是“双师型”内涵演变的结果。“双师型”比较容易被简单地理解为“双证书”“双职称”或“双来源”,比较具象。“双师素质”则既包含有形的认定资格,还包括与其联系的经历、经验等无形的综合素质,是对“双师型”的进一步完整表达。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双师型”是对教师个体的要求,更加具体和微观。“双师素质”则是对师资队伍建设的目标,更抽象和宏观,从教师的道德品质素养、科学知识素养、创新实践素养等角度提出要求,强化了师德等概念,体现了持续提升的过程。相比“双师型”,“双师素质”的内涵更宽广,也是高校教师能力、素质的全面反映。

  “双师型”教师培养应多管齐下

  基于上述论述可以发现,通过倡导“双师型”教师的培养,最终可以实现打造“双师素质型”师资队伍的目的。因此,我们可以将培养“双师型”教师视为“双师素质型”师资队伍建设的基础。在这方面,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持续发力。

  在制度建设层面,首先应按照新时代“双师型”教师素养的国家要求,建立一套“双师型”教师的资格准入、任用管理制度,拓宽人才引进来源,注重引进具有丰富经验的企业高技能人才;探索校企共同招聘、联合培养人才机制,构建“双师型”教师培养新体系。

  在团队建设层面,应根据专业对接产业需求,积极建设一批教学科研创新团队,推动教学改革和科技转化。通过创建“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实行“名师带徒”工作制度等方式,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学习研究实践共同体和人才成长共同体。同时,面向社会把一批大师、名师以及能工巧匠引入创新团队和工作室,助力提升校内专任教师实践创新能力。

  在技能培养方面,应探索建立一种新教师教育见习和企业实践“双培养”制度。对接技术教育国际化要求,分年度、分批次选派骨干教师赴境外研修,学习借鉴国外先进职业教育经验,提升双师双能素养。培育一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教师,开展社会服务和技能培训,为社会培养更多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在校企交流方面,应深化产教融合,以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的方式,依托国企、大型民营企业建设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特别是在高职教育领域,努力使教师保持平均每年至少1个月在企业或培训基地实训的常态。同时,整合实验室、实验设备及条件、师资等方面资源,实现校企联合培养“双师型”教师。加大校地、校企人才互通互聘的深度和广度,全面提升教师双师素质能力。

  (作者系苏州市职业大学组织人事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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