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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即日起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向检察机关举报

2018.9.14

  你是否担心点的外卖卫生安全不达标?甚至含有有毒添加剂?发现了食品安全问题或监管部门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却不知该如何举报?9月13日起,宁夏检察机关邀请市民群众一起参与“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2018年8月起,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开展为期一年的“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网络餐饮生产经营者食品加工违法行为及监管部门是否依法履行职责问题纳入本次重点监督范围。

  为确保专项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意见,近日制定印发了《宁夏检察机关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要求,2018年8月15日至2019年7月31日,全区检察机关将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全面梳理农贸市场、超市、网络等销售食用农产品、食品中存在的问题,围绕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和热点问题深入调查,重点开展以下三方面监督工作:农贸市场、超市、学校周边等销售有毒有害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食品行为及监管部门是否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问题;网络餐饮生产经营者食品加工违法行为及监管部门是否依法履行职责问题;违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定的违法行为及监管部门是否履行职责问题。

  本次专项监督活动以农贸市场、超市销售的食用农产品、食品和网络餐饮以及水源地保护为监督重点,加大涉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销售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纠正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和不作为,打击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扩大检察机关维护公益工作影响力。

  即日起,如果在你的身边碰到任何食品安全问题,或者发现监督管理部门没有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都可以向检察机关进行举报。

  举报方式

  来访举报:请持本人身份证到各级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

  电话举报:直接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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