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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不让水利专项资金“跑冒滴漏”

2015.4.07

  河南省孟州市下辖18座水库,涉及61个村庄、18.8万人口的防洪保护和农业灌溉。由于建设时间早,这些水库不同程度地出现了“跑冒滴漏”现象。从2008年开始,国家先后拨付1.4亿元用于这些水库的除险加固。为了确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质量和专项资金的合理使用,去年以来,孟州市检察院开展了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专项预防调查,采取案件预防与立案调查同步、预防调查与案件侦查同步、检察建议与案件侦结同步、预防宣传与案件判决同步的工作方法,发现职务犯罪线索2件9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

   孟州市检察院预防干警在该市西虢镇顺涧村、槐树乡汤庙村进行预防宣传时,听到群众反映:顺涧水库、汤庙水库在除险加固过程中,存在村支书、村主任伙同会计虚报占地、树木等套取补偿款的问题。干警们随即从该市水利局调取了2008年至2014年间11个水库的招投标文件、工程设计资料、占地、树木赔付资料等200余册,又先后到40个村庄走访调查村民3100余户,将水利部门的占地、青苗补偿清单与村民的实际赔付金额比对后发现,水利部门的赔付数与村民实际得到的补偿差额达300余万元。这些款项有的被一些村委会用于村务支出,有的被当成“小金库”滥发津贴,甚至有的私分装入个人腰包。随后,预防部门将相关线索移送本院自侦部门。

   为了进一步摸清情况,该院预防干警又紧锣密鼓地对11个水库的施工工程量进行调查。他们将水库施工设计图纸、工程变更设计部分等资料和水库实际工程量进行比对,发现4个水库存在虚增工程量套取水库资金情况,涉及金额达100余万元,并发现水利局领导干部伙同水库勘探方以及施工方有共同犯罪的行为。随后,该院立案查处了两起职务犯罪案件,涉案人包括市水利局原副局长郑立新等水利局工作人员2人、村委会干部3人、施工负责人4人。郑立新等9人分别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至缓刑不等的刑期。

   两起9人“涉水”犯罪总额达230余万元的职务犯罪窝案侦查终结后,该院立即拟定了一份指向明确的《检察建议》,指明了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根据凸显的漏洞和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对策和建议。孟州市水利部门对此非常重视,立即整改,健全完善了一系列水利工程监管制度,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职务犯罪的再发生。

   这两起窝案办结后,该院结合该案分三次在水利局、部分乡镇组织招投标公司负责人、监理负责人、代理公司负责人、所辖村委会干部等460余人开展了警示教育,以发生在身边的活生生的案例为他们敲响警钟。一位工程商感慨道:“以前逢年过节都要去相关单位表示一下,从没认为这是犯罪,现在想想真有些后怕,这个教育太及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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