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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标本保存的注意事项

2021.5.10

临床在采集血标本后,贮存血应遵循以下原则:(1)为了防止蒸发,血样应该贮存在封闭的容器中。

(2)贮存的温度越低,血样保存的时间越长。有些检验指标,血样不能深冷冻。如乙二胺四乙酸(EDTA)抗凝全血,检测脂蛋白电泳的血清或血浆,检测脂蛋白X及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的血清或血浆,纤维蛋白单体阳性血浆等。

(3)惰性分离介质能够提高血清和血浆的产量,而且可以让血清保留在原管中。

(4)血样保存时应竖直放置,以加快凝血。

(5)避免摇晃血样,产生溶血。

(6)贮存血标本时应注意避光,尽量隔绝空气。

(7)血样深冷冻再溶解后应重新混匀几次,防止检测物质分布不均。

(8)推荐贮存期限:进行生化检验、免疫学检验,4摄氏度贮存1周;血液学检验,室温贮存一天;检测凝血酶原时间(PT),冰箱4摄氏度贮存6小时;病理检验,冰箱贮存6周。

长期保存,可以分离出血清或血浆,要求保存温度低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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