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石油工业界支持的一些研究人员公开驳斥哈根-斯米特的研究成果,使他不得不花费一年半时间投身学术论战。直到上世纪50年代中期,各种研究、论证终于一致确认了他的结论。

  其次,行政力度薄弱使汽车工业治理尾气的改造又花了十几年。受限于美国的政治体制,政府要想治理雾霾先得推动议会立法,但是各种利益纷争使有关治理雾霾的立法进展缓慢。此外,政府拿不出大量资金支持治霾研究,主要研究工作都是由私营企业支持的研究机构完成的。

  虽然从1954年开始,当时美国汽车制造业的巨头——通用、福特、克莱斯勒就成立了研究机构,每年投入100万美元开发减少尾气的设备,但是它们需要时间进行车辆升级换代的准备和配套工作,因此加州直到推出1966年款新车时才被要求必须配备净化尾气的设备。1966年,当时的加州州长布朗签署法令,规定旧车也必须改造,加装尾气清洁设备,这才拉开了彻底净化汽车尾气的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