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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通报4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

2019.7.04

   7月4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抽检蔬菜制品、肉制品、饮料、食用农产品共4类食品85批次样品,不合格食品4批次,涉及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其中,抽检蔬菜制品不合格样品2批次,肉制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饮料不合格样品1批次。

  2批次食品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分别为标称由宜宾市长宁县乡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百味园罗汉笋”,船山区景红副食经营部销售的标称由郫县全能思乡源食品酿造厂生产的“泡红椒(酱腌菜)”。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酱腌菜食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的最大限量为0.1g/kg。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会产生二氧化硫残留。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摄入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有2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指标不合格,分别为双流鑫旺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由成都泓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棒棒鸡(酱卤肉制品)”,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超标;标称由内江市蓝淳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造成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 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同批次5个独立包装产品中铜绿假单胞菌均不允许检出。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如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饮用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回收桶清洗、消毒工位数不足导致清洁不彻底。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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