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OPTED_FROM:EN ISO 15512:2009 ISO 15512:2008 规定了测定颗粒和成品形式塑料含水量的方法。这些方法不测试 ISO 62 测量的塑料吸水率(动力学和平衡)。这些方法适用于测定低至以下水平的含水量:方法 A 0.1% 或更高;方法 B 0.01% 或更高;方法 C 0.01% 或更高。规定了三种替代方法:方法 A 是一种使用无水甲醇的萃取法,然后对萃取出的水分进行卡尔费休滴定。该方法可用于所有塑料,适用于最大尺寸为 4 mm x 4 mm x 3 mm 的颗粒。方法 B 是一种汽化法,使用加热的干燥空气或氮气蒸发水分,然后对收集到的水分进行卡尔费休滴定。它可用于所有塑料,适用于小于 4 毫米 x 4 毫米 x 3 毫米的颗粒。方法 C 是一种压力测定法。水含量是通过水在真空下蒸发时产生的压力增加来确定的。该方法不适用于含有除水以外的挥发性化合物的塑料样品,这些化合物的量对室温下的蒸汽压有显著影响。应定期检查是否存在大量挥发性化合物,例如通过气相色谱法。对于新类型或等级的材料,尤其需要进行此类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