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消息,长春市强化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认真履行认证检查职责,着力强化认证服务能力,制定了长春市县(市)级药品零售企业新开办认证流程(以下简称“流程”),实现县(市)级药品零售企业在新开办认证过程中“只跑一次”,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截至目前,长春市共有223家药品零售企业通过GSP认证检查,其中县(市)级198家,乡(镇)级25家。 ...
对于批发市场开办者,有以下要求: 1、设立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基本要求; 2、批发市场开办者对食用农产品的责任; 3、批发市场开办者应当与销售者签订试用工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协议; 4、批发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 5、批发市场开办者应当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市场的相关信息; 6、批发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7、批发市场开办者应当配备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
要求新开办的药品零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必须是执业药师,未达到该要求的开办申请将不予批准。 对于已经开办的零售药店,据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果不能达到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是执业药师的条件,将在药店分级分类管理中被归入风险较高一类,今后将不再能够销售处方药。...
直线距离200米范围内已有药品零售企业的,不再批准新建或迁建药品零售企业。但新开办营业场所使用面积在400平方米以上药品零售企业的,不受此规定限制。 销售假劣药品 10年内不得经营 停产停业6个月以上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重新进行认证,通过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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