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56.10-2017
电动行人门

POWER OPERATED PEDESTRIAN DO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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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
A156.10-2017
发布
2017年
发布单位
BHMA - Builders Hardware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 Inc.
 
 
适用范围
本标准中的要求适用于行人使用的电动门,当行人和一些小型车辆接近或通过知情行为时,该门会自动打开。其中包括减少用户受伤或被困机会的措施。本标准不包括用于工业或训练交通的电动门。如果本标准包含有关行人使用和一些小型车辆通行的动力操作门的各种部件的最小或最大尺寸的规范,则包含这些尺寸是为了在行业标准应用条件下为用户提供保护。本标准不适用于定制安装。本标准不适用于助力门和低能耗电动门。请参阅 ANSI/BHMA A156.19 了解动力辅助和低能耗动力操作门。所需尺寸首先以美制单位表示;括号内为近似公制当量。 A156.10 中引用的美国国家标准可从 BHMA@ www.buildershardware.com 或美国国家标准协会@ www.ansi.org 获得。 公差 如果仅给出负公差@,则允许选择超过尺寸的制造商。所有不带有特定公差或未标记最大或最小值的值应具有以下公差: 线性尺寸应为 + 1/16 英寸(1.6 毫米)。磅或磅力应为+2%。开度应为+2度。电气测量值应为±2%。本标准中描述的测试是在实验室条件下进行的。测量应在中性气压条件下进行。在实际使用中,结果会因安装、维护和环境条件而有所不同。用作防火门或防烟屏障的门有本标准未涵盖的附加要求。根据主管当局的要求,满足本标准要求的产品必须符合 UL 325-2002 年 6 月第五版@,并由国家认可的独立测试实验室列出或贴上标签,并接受定期检验服务。第 7.6 和 12 段中描述的测试应在国家认可的独立测试实验室的监督下对生产前样品进行,然后再接受生产设计和随后的安装。生产单位应当接受厂内跟踪检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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