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DBDA 4-2020
数据分析师能力评估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evaluation of ability of data analy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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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
T/SDBDA 4-2020
发布
2020年
发布单位
中国团体标准
当前最新
T/SDBDA 4-2020
 
 
适用范围
4 能力要求  4.1 资质要求  4.1.1 统计学、金融学、计算机等学科毕业生或从事大数据领域工作 1 年以上。  4.1.2 非计算机相关专业本科毕业,具备连续 2 年及以上数据分析相关行业工作经验。  4.2 基本素质要求 对数据分析师应具备以下基本素质,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 具备数据统计分析与处理能力; b) 具备数据采集与预处理能力; c) 具备可视化工具操作能力; d) 具备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 e) 具备结合多种数据源进行深度分析和挖掘能力; f) 具备一定的数据统计学知识; 4.3 业务知识要求 知识(Knowledge,简写为K)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各类知识的等 级要求,见表1。 4.4 技能要求 技能(Skill,简写为S)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技能、专业技能和软技能,各类技能的等级要求, 见表2。 4.5 经验要求 经验(Experience,简写为E)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年限、工作履历和工作传承,经验等级要求,见表3。 5 评估方法 5.1 能力综合评价 数据分析师能力综合评价见表4。 5.2 评估过程 对从业人员进行评价和定级,评价结果可作为从业人员能力培养、职业发展等活动的依据。评价过 程应包括:  a) 按照以下方式定期对从业人员的各项能力进行评价: 1) 知识:应主要通过考试等方式进行评价,考试形式包括笔试、机考等; 2) 技能:应主要通过考试和答辩等方式进行评价; 3) 经验:应主要通过职业履历鉴定和答辩等方式进行评价;  b) 基于评价结果,组织或个人应根据职业种类和从业人员能力要求,制定从业人员能力培养计划,确定培养目标、内容、方式和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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