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辐射环境监测体系能力建设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国家、省和地市级三级辐射环境监测体系能力建设;全国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网点建设;国家重点监管的核与辐射设施监督性监测系统建设;全国辐射环境监测信息汇总及发布系统建设。 3。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能力建设工程。主要内容包括6个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基本能力建设,配套必要的业务用房、执法仪器及装备。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法规标准,夯实安全基础。 ...
4.必须具备基本的监测业务用房(保证所配置设备能够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5.申报实验室条件改造试点的县级市环境监测站实验室面积及设备须达到《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环发〔2007〕56号)的要求。 6.优先支持基层环保监测和执法基础能力建设项目支持的县级环境监测站(见表1-1),优先支持中西部地区县级环境监测站。 ...
(环办环评函〔2018〕325号)二、决定予以修改的规范性文件1.研究堆安全许可证件的申请和颁发规定(国核安发﹝2006﹞20号)(1)删除第二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2)删除第二十四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九项;(3)删除第二十五条第二项;(4)删除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中的“(2)《研究堆退役环境影响报告批准书》”和第二项中的“(2)《研究堆最终退役环境影响报告批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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