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实践2涵盖总样品或分割样品的减少和划分,以及复合样品的制备,直至并包括用于实验室分析的各个部分。 1.2 对以下几组煤规定了缩减和划分程序: 1.2.1 A 组包括各种尺寸的净化煤。 1.2.2 B 组包括所有其他煤炭。未知的煤炭应被考虑在 B 组中。 1.2.3 A 组允许保留比 B 组更小的重量的实验室样品。如果已通过 A1.2 的程序显示,这些较低的重量可用于特定煤炭。 ,给出不超过总分析方差 20% 的样品制备和分析方差。 1.3 单位——以 SI 单位或英寸磅单位表示的值应单独视为标准。每个系统中规定的值不一定完全相同;因此,为了确保符合标准,每个系统应独立使用,并且两个系统的值不得组合。 1.4 本标准并不旨在解决与其使用相关的所有安全问题(如果有)。本标准的使用者有责任建立适当的安全、健康和环境实践,并在使用前确定监管限制的适用性。 1.5 本国际标准是根据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技术壁垒(TBT)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制定国际标准、指南和建议的原则的决定》中确立的国际公认的标准化原则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