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后发布实施了《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办法》《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等多项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标准,使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迈入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二是强化源头监控。切实加强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设立管理,严格审查涉及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科研项目,强化菌毒种保藏和动物病料采集监管,从源头上保障生物安全。三是切实落实管理责任。...
六、加强相关科研项目审查管理 各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科研项目生物安全审查工作。实验室申报或者接受与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有关的科研项目,应当符合科研需要和生物安全要求,具备相应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并经农业农村部审查同意。教育、科技等有关部门在设立、申报和审批与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相关科研项目时,应当将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要求纳入相关内容。 ...
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研究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法规。涉及生物技术的研究应遵守《生物技术研究开发安全管理办法》等规章。 涉及病原微生物的研究须遵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应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 ...
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应执行《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等规定。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研究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规章。涉及生物技术的研究应遵守《生物技术研究开发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涉及病原微生物的研究须遵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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