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基本标准,可在数量上适当增加。 (四)专科设备。 根据县医院专科发展及医疗服务需求,酌情配置。以下仅提出与基本标准不同的设备要求。 1.呼吸内科。 设有呼吸重症监护病房(RICU)或病床的,配备纤维支气管镜、除颤仪、呼吸机、监护仪、床旁血气分析仪。 2.消化内科。 电子十二指肠镜、超声胃镜。 3.心血管内科。 配置主动脉球囊反搏泵,24小时长程心电图检测设备。...
第1-11部分: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 汇编标准:家庭保健用医疗电气设备和医疗电气系统的要求...
of ventilatory support equipment for ventilatory insufficiency医疗电气设备 - 第2-80部分:呼吸功能不全的呼吸支持设备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特殊要求20ISO/TS 16976-8:2013Respiratory protective devices — Human factors — Part 8:Ergonomic...
按需要配置治疗车、病历车、抢救车、药物振荡器、床单位消毒器、监护仪等设备。 (三)病房单元基本设备。 供氧终端、吸引终端、输液架、呼叫器。 (四)专科设备。 满足县医院专科发展及医疗服务需求,酌情配置。 1.呼吸内科。 肺功能仪、电子支气管镜、呼吸机(含部分无创呼吸机)、床旁监护仪。 2.消化内科。 电子肠镜、电子胃镜。 3.心血管内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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