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卫生防护距离,小岭水泥公司认为,项目环评时依据的《水泥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已于2012年8月1日被《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卫生防护距离》替代,新标准对其要求的卫生防护距离为300米,因此,环保部在现场勘验时不能以500米为标准。环保部:行政复议程序完全合法“我们的程序完全合法。”环保部代理人在庭上表示,小岭水泥公司的理由都不能成立,希望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2017年第6号关于废止《微波和超短波通信设备辐射安全要求》等396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公告 根据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结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废止《微波和超短波通信设备辐射安全要求》等396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
2017年第6号关于废止《微波和超短波通信设备辐射安全要求》等396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公告 根据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结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废止《微波和超短波通信设备辐射安全要求》等396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
的规定,建设项目应保持必要的卫生防护距离;而根据《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9年第22号公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1987]国环字第002号)决定予以废止;同时无相应“行业卫生防护距离”或“相关政策、技术规范要求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的建设项目环评中,是否可以明确不再要求设置其卫生防护距离?...
Copyright ©2007-2022 ANTP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7018254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18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103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