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制定的《食品用益生菌通则》团体标准正式实施。该标准中对益生菌和食品用益生菌作出明确定义,益生菌为当摄取足够数量时,对人体健康有益的活的微生物;食品用益生菌为可用于食品中的一种或多种益生菌,经发酵、富集、干燥或不干燥、混合或不混合、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食品原料。食品用益生菌菌种(株)应是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可用于食品的菌种(株)。...
编制组考虑到2015年出台的《食品安全法》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对保健食品批文审批的难度,为确保保健酒区别于露酒,同时保持保健酒市场秩序,新标准规定保健酒必须取得保健食品批号或备案。 早在2015年8月,有媒体在原国家食药监总局的公开数据库中查询发现,注册审批的保健酒企业仅49家有保健食品标识认证。1月16日,记者再次在原食药监总局网站查询发现,目前获得保健食品批号的保健酒有562个。 ...
(三)保健食品名称中属性名申报与审评要求 属性名有适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按照相应标准的规定进行属性名命名;无适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属常见口服药品剂型的,按《中国药典》制剂通则规定的属性名命名。 (四)同一配方与同一名称申报与审评要求 同一企业不得使用同一配方注册或者备案不同名称的保健食品;不得使用同一名称注册或者备案不同配方的保健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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