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6487.3-1996
进口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木、木制品废料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ntrol standard for imported scrap material--Scrap wood and wooden products as raw material


GB 16487.3-1996 发布历史

本标准规定了进口木及木制品废料(以下简称废木料)中对环境造成影响的夹带物和放射性污染的控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下两种废木料的进口。 海关商品编号废物名称 4401.30凹锯末、木废料及碎片,不论是否粘结成圆木段、块、片或类似形状4501.9000软木废料、碎的、粒状的或粉状的软木

GB 16487.3-1996由国家质检总局 CN-GB 发布于 1996-07-29,并于 1996-08-01 实施,于 2006-02-01 废止。

GB 16487.3-1996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Z70 有毒害固体废弃物控制标准,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13.030 废物。

GB 16487.3-1996的历代版本如下:

  • 1996年07月29日 GB 16487.3-1996 进口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木、木制品废料
  • 2005年12月14日 GB 16487.3-2005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木、木制品废料
  • 2017年12月29日 GB 16487.3-2017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木、木制品废料

GB 16487.3-1996



标准号
GB 16487.3-1996
发布日期
1996年07月29日
实施日期
1996年08月01日
废止日期
2006-02-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Z7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30
发布单位
CN-GB
代替标准
GB 16487.3-2005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口木及木制品废料(以下简称废木料)中对环境造成影响的夹带物和放射性污染的控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下两种废木料的进口。 海关商品编号废物名称 4401.30凹锯末、木废料及碎片,不论是否粘结成圆木段、块、片或类似形状4501.9000软木废料、碎的、粒状的或粉状的软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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