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单位应当落实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制度。进行污染物接收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标准、规程,并采取有效的防污染措施,防止污染物溢漏。 第十七条 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应当在污染物接收作业完毕后,向船舶出具污染物接收单证,如实填写所接收的污染物种类和数量,并由船长签字确认。...
备战G20峰会工作以来,在医疗急救和预防接种服务、食品与饮用水卫生安全、固体液体废弃物处理、实验室检测能力、传染病监测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等关键环节,宁波口岸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形成了市、区、部门三级创卫工作网络。 今年1月至7月,宁波空港口岸发现有症状旅客221人,确诊病例53人,同比分别增长10.5%和减少7.02%;检出核与辐射因子超标事件10例,同比增长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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