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 EN 55012:2002
车辆,船舶,内燃机驱动装置.无线电干扰特性.(不包括那些在车辆/小船/驱动装置中自身安装的接收机或其附近车辆/小船中安装的接收机)接收机保护用测量方法和极限

Vehicles, boats and internal combustion engine driven devices - Radio disturbance characteristics - Limits and methods of measurement for the protection of receivers except those installed in the vehicle/boat/device itself or in adjacent vehicles/boats/de

2008-02

BS EN 55012:2002 发布历史

BS EN 55012:2002由英国标准学会 GB-BSI 发布于 2002-05-21,并于 2002-05-21 实施,于 2010-09-01 废止。

BS EN 55012:2002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L06 电磁兼容,U04 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33.100.10 发射。

BS EN 55012:2002的历代版本如下:

  • 2008年 BS EN 55012:2007+A1:2009 车辆、船舶和内燃机.无线电干扰特性.离船接收机保护用测量的限值和方法
  • 2008年 BS EN 55012:2007 车辆、船舶和内燃机.无线电干扰特性.离船接收机保护用测量的限值和方法
  • 2002年 BS EN 55012:2002 车辆,船舶,内燃机驱动装置.无线电干扰特性.(不包括那些在车辆/小船/驱动装置中自身安装的接收机或其附近车辆/小船中安装的接收机)接收机保护用测量方法和极限
  • 1999年 BS CISPR 12:1999 运载工具,摩托艇和火花点火发动机驱动装置.无线电干扰特性.极限值和测量方法
  • 1970年 BS 833:1970 内燃机电点火系统的无线电干扰极限与测量规范

 

本国际标准中的限制旨在为住宅环境中使用的频率范围为 30 MHz 至 1 000 MHz 的广播接收机提供保护。 遵守本标准可能无法为距离车辆或设备 10 m 以内的住宅环境中使用的新型无线电传输或接收器提供足够的保护。 注1:经验表明,遵守本标准可以为住宅环境中使用的其他类型传输的接收机提供令人满意的保护,包括在规定频率范围以外的无线电传输。 本标准适用于可能对无线电接收造成干扰的宽带和窄带电磁能的发射,这些电磁能是从以下位置发射的: a) 由内燃机、电力装置或两者驱动的车辆(见 3.1); b) 由内燃机、电动装置或两者驱动的船只(见 3.2)。 船舶应以与车辆相同的方式进行测试,除非它们具有本标准明确规定的独特特性; c) 配备内燃机的装置(见3.3)。 该标准包括宽带和窄带发射的限制和测试方法。 本标准不适用于飞机、牵引系统(铁路、有轨电车和无轨电车)或非完整车辆。 注 2:CISPR 25 涵盖了对与干扰源在同一车辆上使用的接收器的保护。 本标准不涵盖车辆连接到电源充电时电磁干扰的测量。 用户可参考相应的 IEC 和 CISPR 标准,这些标准定义了此条件的测量技术和限制。

标准号
BS EN 55012:2002
发布
2002年
发布单位
英国标准学会
替代标准
BS EN 55012:2007
BS EN 55012:2007+A1:2009
BS EN 55012+A1:2008
当前最新
BS EN 55012:2007+A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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