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食品稻米的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食品稻谷、糙米和大米。
NY 5115-2008由行业标准-农业 CN-NY 发布于 2008-05-16,并于 2008-07-01 实施,于 2014-01-01 废止。
NY 5115-2008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X11 粮食加工与制品,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67.060 谷物、豆类及其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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