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15877-2:2013由欧洲标准化委员会 IX-CEN 发布于 2013,并于 2013 实施。
EN 15877-2:2013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S50 铁路车辆综合,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45.060.20 车辆。
欧洲标准的这一部分确定了要求或建议在客车、动力装置、机车和轨道机器上标记的与其技术和操作特性相关的信息。 它定义了这些标记的特征、与其表示方式、形状和在车辆上的位置及其含义相关的要求。 有些标记在适当的情况下附有注释。 本标准不涉及与乘客信息相关的服务标记。 本标准的规定涵盖了以下要求的车辆外部标记: TSI; COTIF 规定。 除了本欧洲标准中显示的标记外,这些车辆还可能应用其他标记和文字,例如有关使用车辆专用设备的说明和警告。 此类附加标记只要不干扰、产生歧义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影响本标准中的标记,则不违反本标准。 本欧洲标准适用于在欧盟、欧洲经济区成员国内部和之间运行的旅客列车、机车和轨道机器中的所有铁路动力装置、客车、行李和邮车以及汽车运载客车成员国和 OTIF(国际铁路运输政府间组织)成员的国家,并且满足这些机构内的法律要求。
Copyright ©2007-2022 ANTP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7018254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18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103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