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R 33-151.69-2013
航海和通航水域. 第151部分:载油,有毒液体,垃圾或商业垃圾和压舱水的船. 第151.69节:操作要求:特殊区域外的垃圾排放.

Navigation and navigable waters. Part151:Vessels carrying oil, noxious liquid substances, garbage, municipal or commercial waste, and ballast water. Section151.69:Operating requirements: Discharge of garbage outside special are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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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
CFR 33-151.69-2013
发布
2013年
发布单位
US-CFR-file
当前最新
CFR 33-151.69-2013
 
 
适用范围
(a) 除在五大湖航行的船舶必须遵守第 151.66 条的规定外,当船舶在第 151.53 条规定的特殊区域之外航行时,任何人不得向海中排放垃圾,除非 (b) 款允许至本节(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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