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120.50 熔断器和其他过载保护装置 标准查询与下载



共找到 1982 条与 熔断器和其他过载保护装置 相关的标准,共 133

Miniature fuses--Part 6:Fuse-holders for miniature cartridge fuse-links

ICS
29.120.50
CCS
K31
发布
2001-11-05
实施
2002-06-01 00:00:00.0

本标准规定了微机高压输电线路保护装置的基本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对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110kV及以上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输电线路微机型继电器保护装置,作为该类装置设计、制造、检验和应用的依据。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microprocessor-based transmission line protection equipment

ICS
29.120.50
CCS
K45
发布
2001-11-02
实施
2002-04-01

本标准与国家标准GB/T 13539.1-1992、GB 13539.3-1999共同使用,因此本标准的条款与分条款的编号与它们的编号相对应,有关的表格编号与GB/T 13539.1相对应,本标准中出现的附加表格,用大写英文字母表示,如表A、表B等。

Low-voltage fuses. Part 3: Supplementary requirements for fuses for use by unskilled person (fuses for mainly for household and similar apllication) Examples of standardized fuses

ICS
29.120.50
CCS
K31
发布
1999-08-02
实施
2000-04-01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流不超过100A,额定电压不超过交流500V的非熟练似用途的“gG”熔断器。其附加要求列入GB/T13539.5。

Low-voltage fuses-- Part 3: Supplementary requirements for fuses for use by unskilled person (fuses for mainly for household and similar apllication)

ICS
29.120.50
CCS
K31
发布
1999-08-02
实施
2000-04-01

本标准适用于交流50Hz或60Hz,额定电压不超过440V(相间),额定电流不超过125A,额定短路能力不超过25000A的空气式断路器。 本标准也适用于具有一个额定电流等级以上的断路器,其额定电流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从一个额定值改变至另一个额定值,而且不用工具是不能改变其额定值的。 本标准不适用于: --保护电动机的断路器; --整定电流为用户所能调节的断路器。 本标准规定: 1)断路器的特性。 2)断路器在以下情况下应符合的条件: a)正常工作时,断路器的操作和性能; b)过载情况下,断路器的操作和性能;

Circuit-breakers for overcurrent protection for household and similar installation

ICS
29.120.50
CCS
K31
发布
1999-03-23
实施
1999-10-01

本标准适用于连接至主触头电路的确定电压交流不超过50Hz1140V(14200 W),直流不超过1 500V(1650V)的CPS。 本标准规定了控制与保护开关电器(设备)(以下面为“CPS”)通用的基本要求,包括特性、工作状态、性能及验证CPS满足这些要求的试验和试验方法,还规定了CPS上应标明的参数和制造厂应提供的数据。

Low-voltage switchgear and controlgear. Multiple function equipment. Section 2: Control and protective switching devices (or equipment)(CPS)

ICS
29.120.50
CCS
K32
发布
1998-12-21
实施
1999-10-01

本标准适用于可以带有一系列机械式开关电器、连接至电路的额定电压不超过交流1000V(1140V)1]的控制器和起动器。 本标准规定了在使用时带或不带并联开关电器的控制器和起动器的特性。 本标准范围内的控制器和起动器一般不用于分断短路电流,因此,控制器和起动器应配有适当的短路保护电器(见8.2.5)作为其一部分,但不必在其内部。 本标准规定了与分离的短路保护电器相配合的控制器和起动器的要求。 本标准不适用于: --在非正常转速下持续控制交流电动机的转速; --控制非电动机负载的半导体装置、包括半导体接触器; --电子式交流变流器。 用于控制器和起动器中的接触器和控制电路元件应符合其相应的产品标准,所用的机械式开关元件应符合其相应的国家标准和本标准中附加的规定。 本标准的目的是规定以下内容: --控制器和起动器及其相应装置的特性; --在以下几方面控制器和起动器应满足的条件: a)操作性能; b)介电性能; c)防护等级(当带有外壳时); d)结构要求; --用来验证满足这些条件的试验及所采用的试验方法; --标志在产品上或由制造厂提供的资料。

Low-voltage switchgear and controlgear. Contactors and motor-starters. Section 2: AC semiconductor motor controllers and starters

ICS
29.120.50
CCS
K32
发布
1998-12-21
实施
1999-10-01

本标准以IEC 1000-4-2为依据,并引用了该标准的适用之处。 本标准规定了有输出触点或无输出触点的静态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静电放电试验的一般要求。 本试验的目的是证明被试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在被激励并受静电放电影响时不会误动作。 本标准的各项要求仅适用于新的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 本标准所规定的试验为型式试验。 本标准的目的是规定: a)所用术语的定义; b)试验的严酷等级; c)试验条件; d)试验程序; e)合格判据。

Electrical disturbance tests for measuring relays and protection equipment. Part 2: Electrostatic discharge tests

ICS
29.120.50
CCS
K45
发布
1998-12-21
实施
1999-10-01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500V,额定电流不超过200A,带有用陶瓷材料制成的管式熔断体的家用及类似用途的非互换熔断器。 本标准适用的家用及类似用途的熔断器用于预期电流值在本标准范围内的线路保护。 本标准不适用于IEC66出版物标准范围内的直流和交流电压不超过1000V的工业用熔断器,也不适用于IEC 127《微型熔断器用管式熔断体》范围的微型熔断器。 不与带电部分接触的熔断器底座和盖不一定采用陶瓷材料。 有关采用非陶瓷材料的其他部件的标准补充内容正在考虑中。 以后将增加除螺纹型熔断器以外的,但性质与D型熔断器相同的熔断器的标准表格。

Fuses for domestic and similar purposes

ICS
29.120.50
CCS
K31
发布
1998-01-21
实施
1998-10-01

本标准规定了保护通常在户内使用的电气装置,电子设备和其中元件的小型熔断器。 本标准规定的是划入小型熔断器类的所有熔断器均能适用的通用要求。涉及每一主要分类的具体细节在其后各顺序部分中规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在特殊条件(例如腐蚀或易爆环境)下使用的电气装置的熔断器。

Miniature fuses. Part 1: Definitions for miniature fuses and general requirement for miniature fuse-links

ICS
29.120.50
CCS
K31
发布
1997-10-13
实施
1998-10-01

Miniature fuses--Part 2:Cartridge fuse-links

ICS
29.120.50
CCS
K31
发布
1997-10-13
实施
1998-10-01 00:00:00.0

本标准规定了适合印制电路用并且用来保护户内使用的电气装置,电子设备和其中元件的超小型熔断体的特殊要求。 本标准不适用于在特殊条件下(例如腐蚀和易燃环境)使用的电气装置的超小型熔断体。 注:建议电气和电子电路设计者和印制电路板的生产厂为各种超小型熔断体提供10mm的立方空间。本标准还采用GB9364.1的要求。

Miniature fuses. Part 3: Sub-miniature fuse-links

ICS
29.120.50
CCS
K31
发布
1997-10-13
实施
1998-10-01

Miniature fuses--Part 3:Sub-miniature fuse-links

ICS
29.120.50
CCS
K31
发布
1997-10-13
实施
1998-10-01 00:00:00.0

本标准规定了保护那些通常使用于户内电气装置、电子设备和其中元件的尺寸为φ5mm×20mm和φ6.3mm×32mm小型熔断器用管状熔断体的特殊要求。 本标准不适用于在特殊条件下(例如:腐蚀和易燃环境)使用的电气装置的熔断体。 本标准还采用GB 9364.1-1997的要求。

Miniature fuses. Part 2: Cartridge fuse-links

ICS
29.120.50
CCS
K31
发布
1997-10-13
实施
1998-10-01

本标准适用于交流额定电压不超过440V,额定电流不超过125A,动作功能与线路电压无关或与线路电压有关的,家用或类似用途的主要用作电击危险保护的不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以下称为RCCB)。 这些装置主要用来对人的间接接触保护,设备的外露导电部件接到一个合适的接地极上。它们也可用来对由于过电流保护装置不动作而持续存在的接地故障电流引起的火灾危险提供保护。 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超过30mA的RCCB在电击保护措施失效时也可作为补充保护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能够同时执行检测剩余电流,将剩余电流值与剩余动作电流值相比较以及当剩余电 流超过剩余动作电流值时断开被保护电路等功能的装置。 注 1RCCB的技术要求符合IEC755的一般要求,RCCB主要给非专业人员使用,无需进行维修。它们可提交认证。 2IEC364给出了RCCB的安装和使用规程。 3本标准适用范围的RCCB适用于作为隔离器(见8.1.3)。当电源侧容易发生过度的过电压时(例如:电源通过架空线引入),可能必须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 (例如:采用避雷器)(见IEC364-4-443)。 注4:对于防护等级高于IP20的RCCB,可能需要特殊的结构。 下列产品必须补充特殊的要求: --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见GB16917) --装入家用及类似一般用途的插头、插座或器具连接器的RCCB或者专门与它们组合使用的RCCB。 注5:目前,对装入插头、插座的RCCB或专用于插头、插座的RCCB,本标准的技术要求可以与GB2099.1一起使用(适用时)。 本标准的技术要求适用于正常的环境条件(见7.1)。对在严酷环境条件地区使用的RCCB,可补充必要的技术要求。 采用电池的RCCB不包括在本标准的范围内

Residual current operated circuit-breakers without integral overcurrent protection for household and similar uses (RCCB)--Part 1: Genaral rules

ICS
29.120.50
CCS
K31
发布
1997-06-28
实施
1998-09-01

本标准适用于交流50Hz或60Hz,额定电压不超过440V,额定电流不超过125A,额定短路能力不超过25000A,动作功能与线路电压无关或与线路电压有关的家用或类似用途的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以下称为RCBO)。 这些装置用来对人进行间接接触保护,设备的外露导电部件接到一个合适的接地极上,以及对建筑物及类似用途的线路设备进行过电流保护。它们也可对由于过电流保护装置不动作而持续存在的接地故障电流引起的火灾危险提供保护。 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超过30mA的RCBO在电击保护措施失效时也可作为补充保护措施。本标准适用于能同时执行检测剩余电流,将剩余电流值与剩余动作电流值相比较,以及当剩余电流超过该值时断开被保护电路的装置。该装置也能在规定条件下接通、承载和分断过电流。 注 1本标准有关在剩余电流条件下动作的内容以GB16916.1为基础。本标准有关过电流保护的内容以GB10963为基础。 2RCBO主要给非专业人员使用,无需进行维修,它们可提交认证。 3IEC364给出了RCBO的安装和使用规程。 4本标准适用范围的RCBO适用于作为隔离器(见8.1.3)。 当电源侧容易发生过度的过电压时(例如电源通过架空线引入),可能必须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例 如:采用避雷器)(见IEC364-4-443)。 注:对防护等级高于IP20的RCBO,可能需要特殊的结构。 本标准也适用于由通用的剩余电流装置与断路器组装而成的RCBO,其机械装配可由制造厂在工厂完成或在现场进行,这时附录G的要求适用。具有一个以上额定电流的RCBO,只要在正常使用时把 额定电流从一个值变换到另一个值的装置是不可接近的并且不使用工具不能变换额定值,本标准也适用。 对插入式的RCBO可补充必要的技术要求。 装入家用及类似一般用途的插头、插座或吕具连接器的RCBO或专门与它们组合使用的RCBO必须附加特殊的技术要求。 注;目前,对装入插头、插座的RCBO或专用于插头、插座的RCBO,本标准的技术要求可以与GB 2099.1一起使用 本标准不适用: --用于电动机保护的RCBO; --整定电流值可由用户在使用时自行调节的RCBO。 本标准的技术要求适用于正常环境条件。对在严酷条件地区使用的RCBO,可补充必要的技术要求。 采用电池的RCBO不包括在本标准的范围内

Residual current operated circuit-breakers with integral overcurrent protection for household and similar uses (RCBO)--Part 1: General rules

ICS
29.120.50
CCS
K31
发布
1997-06-28
实施
1998-09-01

除了下列修改内容以外,第1部分的本条款适用: 用下列内容代替第一段: 本标准适用于交流额定电压不超过440V、额定电流不超过125A的主要用于防电击保护的动作功能与线路电压无关的家用及类似用途的不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RCCB)。

Residual current operated circuit-breakers without integral overcurrent protection for household and similar uses (RCCB). Part 2.1: Applicability of the general rules to RCCB functionally independent of line voltage

ICS
29.120.50
CCS
K31
发布
1997-06-28
实施
1998-09-01

第1部分的本条款适用。

Residual current operated circuit-breakers without integral overcurrent protection for household and similar uses (RCCB). Part 2.2: Applicability of the general rules to RCCB functionally dependent on line voltage

ICS
29.120.50
CCS
K31
发布
1997-06-28
实施
1998-09-01

除了下列修改内容以外,第1部分的本条款适用: 用下列内容代替第一段: 本标准适用于交流50Hz或60Hz,额定电压不超过440V,额定电流不超过125A,额定短路能力不超过25000A的动作功能与线路电压无关的家用及类似用途的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RCBO)。

Residual current operated circuit-breakers with integral overcurrent protection for household and similar uses (RCBO). Part 2.1: Applicability of the general rules to RCBO functionally independent of line voltage

ICS
29.120.50
CCS
K31
发布
1997-06-28
实施
1998-09-01

第1部分的本条款适用。

Residual current operated circuit-breakers with integral overcurrent protection for household and similar uses (RCCB). Part 2.2: Applicability of the general rules to RCBO functionally dependent on line voltage

ICS
29.120.50
CCS
K31
发布
1997-06-28
实施
1998-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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