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5 人类工效学 标准查询与下载



共找到 1068 条与 人类工效学 相关的标准,共 72

本标准规定了成年人人体环节划分的方法,给出了成年人人体各环节的相对质量分布、人体各环节的质心相对位置及整体质心位置。 本标准适用于安全防护设备(如工业栏杆,民用阳台护栏、安全带等)的设计,形体假人设计,伤残人假肢的研制,汽车安全保护、检测及飞机紧急弹射救生,人体动作分析,运动仿真及人机关系等方面。

Mass center of the adult human body

ICS
13.180;17.140
CCS
A25
发布
1998-03-12
实施
1998-10-01

本标准规定了热作业环境和热作业人员热负荷的评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评价8h工作日的平均热负荷,不适用于评价小于1h工作的热负荷。

Hot environments--Estimation of the heat stress on working man based on the WBGT-index (wet bulb globe temperature)

ICS
13.180
CCS
A25
发布
1998-03-10
实施
1998-10-01

本标准规定了坐姿和立姿人体z轴向的机械传递率。 本标准适用于0.5~31.5Hz频率范围内z轴向全身振动作用下,坐姿和立姿人体的机械传递率,可作为设计人-机系统与装置及评价其机械性能和采取振动控制措施的依据。 本标准不适用于坐姿和立姿人体x轴向和y轴向的机械传递率。

Vibration and shock--Mechanical transmissibility of the human body in the z direction

ICS
13.160
CCS
A25
发布
1996-06-17
实施
1996-12-01

本标准规定了z轴向振动作用下坐姿、立姿人体的机械驱动点阻抗和x轴向振动作用下卧姿人体的机械驱动点阻抗。 本标准适用于0.5~31.5Hz频率范围内上述轴向振动作用下,坐姿、立姿和卧姿人体的机械驱动点阻抗,可作为设计人-机系统与装置及评价其机械性能和采取振动控制措施的依据。

Vibration and shock--Mechanical driving point impedance of the human body

ICS
13.160
CCS
A25
发布
1996-06-17
实施
1996-12-01

本标准规定了声光信号特征。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险情信号,信号需符合GB/T 15706.2中5.3条要求,即必须能清晰察觉可分辨;也适用于所有的紧急程度--从极端紧急到“解除警报”。当使用光信号时应辅以声信号。

Ergonomics--System of danger and non-danger signals with sound and light

ICS
13.180
CCS
A25
发布
1996-03-26
实施
1996-10-01

本标准规定了在人们欲察觉信号并作出反应的区域内,用于察觉险情视觉信号的准则。 本标准规定了险情视觉信号的安全要求和人类工效学要求以及有关的检验方法,还规定了该信号的设计指南,信号须符合GB/T15706.2中5.3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场所,特别适用于高噪声环境下配合听觉信号传递险情。 本标准不适用于用文字或图形呈现的险情显示器,也不适用于以数据显示单元传递的险情显示器。

Ergonomics--Visual danger signals--General requirements, disign and testing

ICS
13.180
CCS
A25
发布
1996-03-26
实施
1996-10-01

本标准规定了成年人手部号型的定义、号型系列的设置、控制部位尺寸系列与号型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手套的规格设计、生产与选用,也适用于轻工产品、手动工具的设计、生产与选用。

Hand sizing system--Adult

ICS
13.180
CCS
A25
发布
1996-03-26
实施
1996-10-01

本标准规定了工作系统设计的人类工效学的基本原则。用于对人的生活质量、安全和健康的最佳工作条件的设计,同时也考虑到技术和经济上的效果。 注 1本标准应结合其他有关的标准、规则或协定来使用。 2为了满足某些类型人的一些附加要求,如年龄因素、身心障碍因素、特殊工作场所或应急状态下,可对本标准的某些条款作必要调整。 3虽然本标准中的原则是适用于工业的,但也适用于人类活动的其他领域。

Ergonomic principles in the design of work systems

ICS
13.180
CCS
A25
发布
1996-03-26
实施
1996-10-01

Ergonomics—System of danger and non-danger signals with sound and light

ICS
13.180
CCS
A25
发布
1996-03-26
实施
1996-10-01

本标准规定了四个身高等级设计用人体外形模板的尺寸数据及其图形。 本标准适用于与人体有关的工作空间、操作位置的辅助设计及其工效学的评价。

Design and requirements for the templates of human body

ICS
13.180
CCS
A25
发布
1995-11-23
实施
1996-06-01

本标准规定了人体机械振动与冲击以及人体生物动力学方面的专业术语。 本标准适用于涉及人体机械振动与冲击的各个领域,例如交通运输、机械制造、航空、航天、航海、救生、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等部门的科研、生产、教学与管理。

Terminology for human exposure to mechanical vibration and shock

ICS
13.180
CCS
A25
发布
1995-07-12
实施
1996-05-01

本标准规定了室外照明场所的照明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体育场、广场等室外照明的测量。其他室外场所(如港口码头堆场、停机坪等)也可参照采用。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xterior lighting

ICS
17.180.20
CCS
A25
发布
1994-10-17
实施
1995-06-01

本标准规定了人类工效学与心理负荷相关的基本术语。 本标准适用于人类工效学及其他领域中心理负荷常用术语的理解和使用。 本标准不包括心理负荷的测量方法和任务设计原则。

Ergonomic related to mental work-load general terms

ICS
13.180
CCS
A25
发布
1994-10-17
实施
1995-06-01

本标准规定了不同身高等级的成年人坐姿模板的功能设计基本条件、功能尺寸、关节功能活动角度,设计图和使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坐姿人体模板的设计,也适用于坐姿条件下确定座椅、工作面、支撑面、调节部件配置时的工效学设计要求。

The design requirement for human body templet in sitting

ICS
13.180
CCS
A25
发布
1993-12-24
实施
1994-07-01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产品固有方向性及运动方向的表示方法和操纵器与控制对象之间的方向一致性的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一切与方向性、运动方向和控制方向有关的产品设计制造和使用。

Geometrical orientation and directions of movements

ICS
13.180
CCS
A25
发布
1993-12-24
实施
1994-07-01

本标准规定了在生产区域内工作岗位尺寸的人类工效学设计原则及其数值。 本标准适用于以手工操作为主的坐姿、立姿和坐立姿势交替工作岗位的设计。

Ergonomics. Principles for determing dimensions of work places in manufacturing areas and the dimensions

ICS
13.180
CCS
A25
发布
1993-12-24
实施
1994-07-01

本标准规定了操纵器的选用、设计原则和一般人类工效学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系统中用手控或脚控的操纵器的设计和选用。

General ergonomics reguirements for controller

ICS
13.180
CCS
A25
发布
1993-12-24
实施
1994-07-01

本标准规定了工作座椅的术语、结构型式、主要尺寸和一般人类工效学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作场所(含计算机房、打字室、控制室、交换台等场所)坐姿操作人员使用的工作座椅。 本标准不适用于办公室和家庭用椅,不适用于安装在生产设备上的固定式工作座椅、驾驶员座椅和在狭小作业空间使用的工作座椅。

General ergonomics requirements for the work seat

ICS
13.180
CCS
A25
发布
1993-12-24
实施
1994-07-01

本标准规定了与工作空间有关的中国成年人基本静态姿势人体尺寸的数值。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与人体尺寸相关的操作、维修、安全防护等工作空间的设计及其工效学评价。

Human dimensions in workspaces

ICS
13.180
CCS
A25
发布
1992-07-02
实施
1993-04-01

本标准规定了人体全身振动暴露时,保持人体舒适的振动参数界限和评价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运载工具或机械产生的人体全身振动环境,用以评价各种作业振动环境对人员舒适性的影响;并可作为设计各种装置或设施,评价其性能或采取振动控制措施的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频率范围为1~80Hz的周期振动、随机振动或具有分布频谱的非周期性振动。也适用于其能量在此频带范围内的连续冲击型振动。 本标准适用于峰值因数不大于3的振动,或计权信号的峰值因数不大于6的振动。 本标准仅适用于正常健康的人。一般指可以从事正常生活起居,包括旅行,并能承受典型工作班或轮班制工作负荷的人。 本标准适用于通过主要支撑面将振动作用于立姿或坐姿的人,也适用于卧姿和斜靠姿的人。

Reduced comfort boundary and evaluation criteria for human exposure to whole-body vibration

ICS
13.160
CCS
A25
发布
1992-04-25
实施
1992-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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