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78 电梯 标准查询与下载



共找到 646 条与 电梯 相关的标准,共 44

本标准规定了电梯对重和平衡重常用空心导轨(以下简称“导轨”)及电梯对重和平衡重常用空心导轨连接件(以下简称“连接件”)的型号与参数、技术要求、检验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电梯不设安全钳的对重和平衡重用的空心导轨和连接件。

Hollow type guide rails for counterweight and balancing weight of lifts

ICS
91.140.90
CCS
Q78
发布
2014-07-24
实施
2014-12-01

本标准规定了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导向信息与乘用安全图形标志及其使用导则。本标准适用于安装在公共场所的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对于安装在私人场所的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Graphical signs and guidelines for the use of lifts, escalators and moving walks

ICS
91.140.90
CCS
Q78
发布
2014-07-23
实施
2015-02-01

本部分规定了:a) 单台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实际能量消耗的测量方法;b) 使用中的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能量的定期验证方法。本部分仅考虑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在生命周期内使用过程中的能量性能。

Energy performance of lifts,escalators and moving walks.Part 1: Energy measurement and verification

ICS
91.140.90
CCS
Q78
发布
2014-05-06
实施
2014-12-01

1.1 本标准规定了电梯操作装置、按钮和指示器的要求,考虑了电梯的控制类型,并规定了适用于残障人员使用的要求(见附录 D)。附录B给出了可接近的特殊要求。控制系统的描述仅为详细说明按钮和指示器,它既不是各类控制系统完整性的描述,也不是对其标准化。本标准对轿厢内扶手(如果有)的要求也作了规定。1.2 本标准适用于GB/T 7025.1和GB/T 7025.2所定义的Ⅰ至Ⅳ类电梯和Ⅵ类电梯。1.3 群控电梯具有共用的操作装置和电气上的连接,既经济又方便使用,系统的复杂程度可根据电梯数量和预期的交通流量来决定。因此,本标准不涉及这类系统中制造商认为有用的附加指示,如:“指示下一台电梯”、“不要阻碍关门”等。1.4 本标准不涉及以下内容: a) 特殊功能(和其相应的信号),如为改善病床电梯服务的特殊功能,触摸屏、声控装置等; b) 在自动门情况下,为了提高运输效率的任何装置,如根据不同的指标所采用的可变时间延时装置、关门按钮、光幕等。涉及到的电梯操作装置和基本信号,遵守本标准的规定,在开发辅助信号时,本标准内容可作为指南。

Control devices, signals and additional fittings for lifts

ICS
91.140.90
CCS
Q78
发布
2014-05-06
实施
2014-12-01

GB(/T) 24803的本部分规定了:a)符合性评价机构对原型电梯、电梯、电梯部件或电梯功能进行符合性评价的要求(见第4章);b)符合性评价机构的相关职责(见第4章);c)符合性评价机构的条件,以及对GB/T 27065-2004的指南和说明(见第5章和第6章关于电梯、电梯部件和电梯功能的评价)。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lifts.Part 4:Certification and accreditation requirements

ICS
91.140.90
CCS
Q78
发布
2013-12-31
实施
2014-07-01

1.1GB(/T) 24803 的本部分:a)规定了电梯、电梯部件和电梯功能的安全参数;b)为降低电梯在运行、使用或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补充了GB 24803.1-2009规定的系统和方法。1.2本部分适用于下列情况的电梯:a)安装在任何永久的和固定的结构内,该结构在建筑物内或附着于建筑物,安装在下列地方的除外:1)私人住宅(单一家庭);或2)运输设备上,如:轮船。b) 具有任何:1)额定载重量、运载装置的尺寸和速度;以及2)运行距离和一定数量的层站。c)受运载装置内失火以及地震、气候或洪水的影响。d)可合理预见的误使用(如:超载),但不考虑故意破坏。1.3本部分不适用于:a)残障使用人员的所有的需求1。或b)由下列情况引起的风险:1)电梯制造、安装、试验、改装或拆除期间的作业;2)消防、紧急疏散时电梯的使用;3) 故意破坏;4)运载装置外部发生火灾;5)爆炸性环境;6)危险物品的运输。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lifts.Part 2: Safety parameters meeting the global essential safety requirements (GESRs)

ICS
91.140.90
CCS
Q78
发布
2013-12-31
实施
2014-07-01

GB(/T〉24803 的本部分規定了屯梯﹑屯梯部件和屯梯功能申清符合性坪价的前提夆件”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lifts.Part 3:Prerequisites for certification of conformity of lift systems, lift components and lift functions

ICS
91.140.90
CCS
Q78
发布
2013-12-31
实施
2014-07-01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是在地震情况下对使用者与电梯、自动扶梯提供保护的相关安全标准的汇编。

Lifts and escalators subject to seismic conditions.Compilation report

ICS
91.140.90
CCS
Q78
发布
2012-12-31
实施
2013-06-01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重点研究在各类紧急事件中与使用电梯疏散人员相关的主要风险。所研究的建筑物或其邻近建筑物发生紧急事件的类型是指火灾、洪水、地震、爆炸、生物侵袭或化学侵蚀、气体泄漏、雷击或风暴的袭击。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目的是提供一种与电梯和建筑物设计相关且明确的方法,从而确定所给出的设计是否能在可接受的安全等级内使用电梯。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不考虑所有建筑物的全部风险,同样也不考虑所有电梯都具有所述及的全部功能。根据所给建筑物的重要性、功能、容积率、状况、地理位置、使用、规模等来确定建筑物易发生的事件是建筑物设计者的职责。确定电梯是否能够作为一座给定建筑物的安全疏散工具,这不是也不可能是电梯制造商的责任,做出该决定应该是其他有关人员的职责。电梯制造商仅能提供一些关于特定电梯所设计的能力或在某个特定情况时电梯状况的建议。本报告中采用的方法可应用于任何规模的、新建和在用的建筑物,但实践证明应用于在用建筑物中是难以实现且不经济的。

Study of the use of lifts for evacuation during an emergency

ICS
91.140.90
CCS
Q78
发布
2012-12-31
实施
2013-06-01

Safety rules for the construction and installation of new lifts in existing building

ICS
91.140.90
CCS
Q78
发布
2012-06-29
实施
2013-05-01 00:00:00.0

本标准规定了永久安装于现有建筑物中,因受建筑物限制而不能满足GB 7588-2003和GB 21240-2007某些要求的、新的乘客电梯及载货电梯的安全准则。 本标准列举了这些限制并给出了解决方案的要求。本标准与GB 7588-2003或GB 21240-2007(包括它们的引言)结合在一起理解和应用。 本标准适用于: ——安装于现有建筑物中的新电梯(包括现有建筑物新建井道和机器空间)的制造和安全; ——用新电梯更换已有井道和机器空间中的在用电梯。 本标准不适用于: ——在用电梯部件的更新或改装; ——GB 7588-2003或GB 21240-2007范围之外的应用。

Safety rules for the construction and installation of new lifts in existing building

ICS
91.140.90
CCS
Q78
发布
2012-06-29
实施
2013-05-01

1.1 本标准适用于新制造的自动扶梯和踏板式或胶带式自动人行道(见第3 章)。 本标准考虑了按照预期目的使用并在制造商可预见的误用情况下,与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相关的所有重大危险、危险状态和事件(见第4 章)。 1.2 本标准未考虑因地震引起的危险。 在5.12.1 中已列出了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电气设备的多种故障。 在失效分析中,有些故障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被排除。 本附录描述了这些条件并给出了满足这些条件的要求。 B.2 故障排除的条件

Safety rules for the construction and installation of escalators and moving walks

ICS
91.140.90
CCS
Q78
发布
2011-07-29
实施
2011-07-29

本标准规定了电梯安装验收的条件、项目、要求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速度不大于6.0m/s的电力驱动曳引式和额定速度不大于0.63m/s的电力驱动强制式乘客电梯、载货电梯。对于额定速度大于6.0m/s的电力驱动曳引式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可参照本标准执行,不适用部分有制造商与客户协商确定。消防电梯和适合残障人员使用的电梯等特殊用途的电梯,应按照相应的产品标准调整验收内容。 本标准不适用于液压电梯、杂物电梯、仅载货电梯和家用电梯。

Code for acceptance of electric lifts installation

ICS
91.140.90
CCS
Q78
发布
2011-07-20
实施
2012-01-01

1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防火前室的消防员电梯。 2 本标准不适用于: a)双层轿厢电梯; b)在用建筑中已安装的电梯; c)对本标准实施之前已安装的在用电梯的重大改造; d)两个出入口的电梯,且该消防员电梯的防火前室未与消防服务通道层的防火前室设置在同一侧。 然而,本标准也可以作为基础。 3 本标准涉及了按制造商预期的目的和在制造商预期的条件下使用消防员电梯时有关的重大危险、危险状态和事件。 4 本标准适用于本标准实施后在新建筑中安装的新消防员电梯。 5 在消防员控制下可用于消防和疏散目的的消防员电梯除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GB 7588-2003和GB 21240-2007的相关要求。 6 本标准未考虑具有部分封闭井道的电梯用作消防员电梯的情况。 如果火灾最后侵入防火前室,则本标准不再适用。

Safety rules for the construction and installation of firefighters lifts

ICS
91.140.90
CCS
Q78
发布
2011-05-12
实施
2012-04-01

1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防火前室的消防员电梯。 2 本标准不适用于: a)双层轿厢电梯; b)在用建筑中已安装的电梯; c)对本标准实施之前已安装的在用电梯的重大改造; d)两个出入口的电梯,且该消防员电梯的防火前室未与消防服务通道层的防火前室设置在同一侧。 然而,本标准也可以作为基础。 3 本标准涉及了按制造商预期的目的和在制造商预期的条件下使用消防员电梯时有关的重大危险、危险状态和事件。 4 本标准适用于本标准实施后在新建筑中安装的新消防员电梯。 5 在消防员控制下可用于消防和疏散目的的消防员电梯除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GB 7588-2003和GB 21240-2007的相关要求。 6 本标准未考虑具有部分封闭井道的电梯用作消防员电梯的情况。 如果火灾最后侵入防火前室,则本标准不再适用。

Safety rules for the construction and installation of firefighters lifts

ICS
91.140.90
CCS
Q78
发布
2011-05-12
实施
2012-04-01

1.1 本标准适用于永久安装的新电力驱动的曳引式和强制式以及液压驱动的仅载货电梯。 仅载货电梯服务于永久固定的层站,仅用于运载货物,具有单一运载区域的运载装置在与铅垂线倾斜度不大于15 °的固定的刚性导轨上运行。 它安装于受限制区域和(或)仅由受过培训并得到授权的人员使用。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载重量大于300kg、额定速度不大于1.0 m/s,且不用于运送人员的仅载货电梯。 本标准考虑了按照设计或在制造商可预见的情况下使用仅载货电梯时,所有与仅载货电梯有关的主要危险、危险状态和事件(见第4 章)。 1.2 仅载货电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应认为是可进入的:

Safety rules for the construction and installation of accessible goods only lifts

ICS
91.140.90
CCS
Q78
发布
2011-01-10
实施
2011-12-01

1.1 本标准适用于永久安装的新电力驱动的曳引式和强制式以及液压驱动的仅载货电梯。 仅载货电梯服务于永久固定的层站,仅用于运载货物,具有单一运载区域的运载装置在与铅垂线倾斜度不大于15 °的固定的刚性导轨上运行。 它安装于受限制区域和(或)仅由受过培训并得到授权的人员使用。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载重量大于300kg、额定速度不大于1.0 m/s,且不用于运送人员的仅载货电梯。 本标准考虑了按照设计或在制造商可预见的情况下使用仅载货电梯时,所有与仅载货电梯有关的主要危险、危险状态和事件(见第4 章)。 1.2 仅载货电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应认为是可进入的:

Safety rules for the construction and installation of accessible goods only lifts

ICS
91.140.90
CCS
Q78
发布
2011-01-10
实施
2011-12-01

1.1 本标准规定了永久安装的新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制式杂物电梯和液压杂物电梯的制造与安装应遵守的安全准则。 杂物电梯是服务于规定层站的固定式升降设备。 它具有一个轿厢,轿厢的尺寸和结构型式不允许人员进入。 轿厢借助于钢丝绳或链条悬挂或柱塞支撑,由电力或液压驱动在与铅垂线倾斜度不大于15 °的刚性导轨上运行。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载重量不大于300kg,且不允许运送人员的杂物电梯。 1.2 除了本标准的规定外,应考虑在特殊情况下(如潜在的爆炸气体、极端的气候、地震、危险货物品的

Safety rules for the construction and installation of service lifts

ICS
91.140.90
CCS
Q78
发布
2010-09-26
实施
2011-06-01

本标准规定了将要永久地安装在建筑物中的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装置抗扰度性能标准和试验强度。包括与其电磁兼容环境相关的基本安全要求。这些规定代表了基本的电磁兼容要求。 本标准涉及了住宅、办公和工业的建筑物中正常的电磁兼容状况,但不包括更恶劣的电磁兼容环境,这类环境需要附加的调研,例如: 无线电基站; 铁路和地铁; 重工业工厂; 电站。 本标准基于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相关标准规定的与电磁兼容性能有关的环境条件(湿度、温度等)。 本标准不适用于本标准实施日期之前制造的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和有关的安全部件。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Product family standard for lifts,escalators and moving walks.Immunity

ICS
91.140.90
CCS
Q78
发布
2009-12-15
实施
2010-06-01

本标准规定了提高在用电梯安全性的规范,目标是应用当前的安全技术使在用电梯达到新安装电梯同等的安全程度。 本标准适用于: 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 液压驱动式电梯。 本标准考虑下列人员的安全: 使用者; 维护和检查人员; 位于井道、机房和滑轮间外面的人员; 被授权的人员。 本标准不适用于: GB 7588或GB 21240所规定的驱动方式以外的电梯; 提升设备,如:链斗式升降机、矿井提升机、剧院升降机、自动吊笼、料车设备、施工升降机、船用升降机、海上勘探和钻井平台及建筑维修的升降设备; 导轨垂直倾斜度大于15°的升降设备; 电梯设备运输、安装、修理和拆卸期间的安全; 消防操作期间的安全。 但是,这些在用设备安全性的提高可参照本标准的规定执行。

Rules for the improvement of safety of existing lifts

ICS
91.140.90
CCS
Q78
发布
2009-12-15
实施
201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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