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 646 条与 电梯 相关的标准,共 44 页
本标准规定了供行动不便人员使用的(可站立或乘坐轮椅车、也可有人伴随或无人伴随)永久安装的动力驱动垂直升降平台的安全准则、尺寸和功能。 本标准规定了下述升降平台的要求: 安装在封闭井道内; 设计或安装地点允许其在未封闭的井道内使用。 本标准适用于如下的升降平台: 在固定的楼层之间运行; 对于安装在未封闭井道内且不穿过楼板运行的升降平台: 提升高度不大于2m; 在私人住宅里,提升高度不大于4m; 额定速度不大于0.15m/s; 运行方向与垂直面夹角不大于15°; 额定载重量不小于250kg。
Vertical lifting platforms for persons with impaired mobility
本标准规定了将要永久地安装在建筑物中的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装置抗扰度性能标准和试验强度。包括与其电磁兼容环境相关的基本安全要求。这些规定代表了基本的电磁兼容要求。 本标准涉及了住宅、办公和工业的建筑物中正常的电磁兼容状况,但不包括更恶劣的电磁兼容环境,这类环境需要附加的调研,例如: 无线电基站; 铁路和地铁; 重工业工厂; 电站。 本标准基于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相关标准规定的与电磁兼容性能有关的环境条件(湿度、温度等)。 本标准不适用于本标准实施日期之前制造的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和有关的安全部件。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Product family standard for lifts,escalators and moving walks.Immunity
Vertical lifting platforms for persons with impaired mobility
Rules for the improvement of safety of existing lifts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lifts - Part 1: Global essential safety requirements (GESRs) for lifts
GB 24803的本部分 规定了电梯、电梯部件和功能的电梯基本安全要求; 建立了一个系统并提供了方法以降低电梯使用或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 本部分适用于载人的电梯、这些电梯可: 安装在任何永久的和固定的结构或建筑物中,安装在下列地方的除外: 私人住宅;和 运输设备上,如:轮船。 具有任何 额定载重量、运载装置的尺寸和速度;及 运行距离和一定数量的层站。 受运载装置内失火、地震、气候或洪水的影响。 被误用(如:超载),但不考虑故意破坏。 本部分不适用于: 残障使用人员的所有需要。或 由下列情况引起的风险: 电梯的制造、改装和拆除作业; 消防、紧急疏散时的使用; 故意破坏;及 运载装置外部发生火灾。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lifts.Part 1:Global essential safety requirements(GESRs)for lifts
Stairlifts for persons with impaired mobility
本标准规定了供行动不便人员使用的、永久安装的动力驱动楼道升降机的安全准则、尺寸和功能。 本标准适用于如下的楼道升降机: 在固定层站之间的楼道或倾斜面上运行; 额定速度不大于0.15m/s; 导轨与水平面的倾斜角不大于75°; 运载装置由一条或多条导轨支撑或导向。
Stairlifts for persons with impaired mobility
本标准规定了额定速度不大于8.0m/s的电梯曳引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的曳引机。 本标准不适用于杂物电梯和家用电梯的曳引机。
Traction machine of electric lifts
本标准规定了电梯层门耐火性能试验方法,用于电梯层门完整性、抗辐射性和隔热性的检测。 本标准适用于防止火焰经层门向井道蔓延的各种形式的电梯层门。
Landing doors fire resistance test.Methods for leakage rate,thermal insulation and radiation
本标准规定了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数据监视和记录的基本特征。
Specification for data logging and monitoring for lifts,escalators and passenger conveyors
本标准规定了包括附录B表B.1所列出的残障人员在内的人员安全和独立地接近与使用电梯的最低要求。 本标准适用的电梯符合表1最小轿厢尺寸的要求,且设置动力驱动的自动水平滑动轿门和层门。 本标准考虑了使用GB/T 13800-1992和GB/T 12996-1991规定尺寸的轮椅车的人员对电梯的可接近性。 本标准规定了附加技术要求,以减小第4章中所述的残障人员使用电梯时易发生的伤害。
Accessibility to lifts for persons including persons with disability
本标准规定了测量和报告电梯运行期间乘运质量的要求和方法。本标准未规定可接受的或不可接受的乘运质量指标。
Lifts(elevators)-Measurement of lift ride quality
本标准以火灾报警探测系统传递到电梯控制系统的信号为基础,规定了建筑物发生火灾时确保电梯特性的特殊要求和安全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新的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对于在用的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本标准也可作为提高安全性的基础。 本标准给出了建筑物火灾情况下电梯控制的多种选择方案。 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情况: 在火灾情况下还保持使用的消防员电梯; 用作建筑物内人员疏散的电梯; 井道中发生火灾。
Behaviour of lifts in the event of fire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的报警系统。 本标准规定了提供给电梯业主的有关维修服务和救援服务的最基本的信息。 本标准考虑了按预定用途和在供应商预定的条件下使用电梯时,因电梯未能正常工作而造成使用人员被困的主要危险。 本标准不适用于其他情况下寻求帮助的报警系统,如心脏病发作、信息查询等。 本标准是对GB 7588-2003和GB 21240-2007 14.2.3紧急报警装置相关规定的补充。
Remote alarm on lifts(elevators)
本标准规定了电梯设备维修所应遵守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Specification for the service of lifts,escalators and moving walks
本标准规定了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整机和部件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速度不大于6.0 m/s的电力驱动曳引式和额定速度不大于0.63 m/s的电力驱动强制式的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对于额定速度大于6.0 m/s的电力驱动曳引式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可参照本标准执行,不适用部分由制造商与客户协商确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液压电梯、杂物电梯和家用电梯。
Electric lifts.Testing methods
本标准规定了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速度不大于6.0m/s的电力驱动曳引式和额定速度不大于0.63m/s的电力驱动强制式的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不适用于液压电梯、杂物电梯和家用电梯。
Specification for electric lifts
本部分规定了安装Ⅳ类电梯所要求的尺寸,在3.2.4中定义了Ⅳ类电梯通常是用来运送货物。 本部分适用于电力和液压驱动的电梯。井道的水平尺寸通常由出入口和驱动方式决定,包括配有水平和垂直自动滑动门的电梯。 对于其他的参数,制造商也应该考虑。 本部分适用于所有安装在新建筑物内具有一个或两个出入口的轿厢的电梯。在相关场合,它也可以作为在用建筑电梯安装的依据。 与本部分包含的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不一致的电梯应咨询制造商。 提出了两种承载类型(单位面积的载荷): A系列:装载符合GB 7588-2003表1或GB 21240-2007规定的可运载乘客和货物的载货电梯。 B系列:装载不符合GB 7588-2003表1规定的载货电梯。
Lifts.Main specifications and the dimensions arrangements for its cars, wells and machine rooms.Part 2: Lifts of class Ⅳ
本标准规定了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 本标准适用于制定标准、编制技术文件、编写和翻译专业手册、教材及书刊。
Terminology of lifts,escalators,passenger convey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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