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分的检测——总灰分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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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分的检测——总灰分的测定
关键词:有证标准物质  农药残留  国家环境标准样品  煤炭石油成分分析
取瓷坩埚用HCI(1:4)煮沸,洗净,于马福炉500~600℃下灼烧半小时。待温度降到200℃以下,取出坩埚,置干燥器冷却到室温,称重;称取样品于坩埚内,用电炉或煤气灯将样品碳化至无烟发生。易发泡的糖分、淀粉、蛋白等样品,在碳化前,可在样品上面酌加数滴纯植物油;将坩埚移至灰化炉中,于500~600℃灰化至碳微粒全部消失,冷却到200℃,移至干燥器冷却,称重。再灼烧1h。如此反复直至两次质量的绝对差不大于0.2mg。
计算:(农药残留)
总灰分(%)=[坩埚增重(g)/样品重量(g)]*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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