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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国家药监局局长郑筱萸一审被判死刑

2007.5.30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5月29日上午对食品药品监管局原局长郑筱萸受贿、玩忽职守案作出一审判决,郑筱萸依法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郑筱萸简历

郑筱萸1944年12月生,福建福州市人,1968年毕业于复旦大学生物系,在浙江杭州有着23年的制药业从业经历。郑筱萸于1994年担任国家医药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1998年3月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出任国家药监局第一任局长。

郑筱萸曾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入选首届全国医药行业优秀企业家。据熟知其人者称,郑平时亦爱好书法、音乐。在药监系统内部,郑筱萸的口碑可谓褒贬参半。因其长于“铁腕式”行政作风,任期内曾致力于推行GMP(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制度,后来却被同行笑称为“形象工程”。尤其是2006年以来,“齐二药”、“奥美定”、“欣弗”等重大医疗事件接踵发生,药品审批、注册及医疗器械等环节的诸多问题随之显山露水。

2005年6月22日,年满60岁的郑筱萸被免去国家药监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此后,郑担任中国科协旗下的中国药学会的理事长。

仅半个月后,7月8日,国家药监局原医疗器械司司长郝和平因涉嫌受贿被刑拘;2006年1月12日,国家药监局原药品注册司司长曹文庄被立案调查,一同“落马”的还有药品注册司化学药品处处长卢爱英、国家药典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王国荣。

58岁的郝和平和44岁的曹文庄都先后担任过郑筱萸的秘书。1998年3月国家药监局组建之初,郝和平任医疗器械司司长,曹文庄任人事劳动司司长兼局办公室主任,两人被视为郑筱萸的“左膀右臂”。郝和平一案由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直接负责侦察,未经纪检部门的“双规”程序。

2006年11月28日,郝和平因受贿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法院认定他收受四家医疗器械公司给予的价值80余万元的款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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