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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大将投资798万建设兽药残留检测重点实验室

2016.7.22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兽药残留检测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的批复

   《华中农业大学关于报送农业部兽药残留检测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的函》(校函〔2016〕35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华中农业大学承担的兽药残留检测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购置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四级杆飞行时间串联质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倒置荧光显微镜、磁性免疫色谱分析和研发系统、多标记微孔板检测系统、冷冻干燥机、电化学工作站、动物生理信号遥测系统等各1台(套)。核定项目概算总投资798万元,其中仪器设备购置费75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2.05万元,预备费15.9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期2年。

  请据此批复,严格按照《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要求,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工作,不得将楼堂馆所等纳入项目建设内容。要按照相关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认真做好招标投标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请务必每月28日之前通过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ac.agri.gov.cn)和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重大建设项目库模块,互联网地址:http://kpp.ndrc.gov.cn)填报截至上月底项目进度、资金支出等相关信息。同时,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强化按月调度和定期总结工作的通知》(农办计〔2015〕48号),请分别于当年7月3日和下年1月3日前,正式报送项目半年和全年总结,总结材料包括投资安排及到位情况、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监管措施、项目效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关建议等内容。项目完成后,及时开展竣工验收工作。

   附件:1.农业部兽药残留检测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概算核准表

   2.农业部兽药残留检测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仪器设备表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7月14日

  附件:

  附表1、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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