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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投两亿防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2009.11.23

  11月11~12日,环境保护部和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在陕西省西安市联合召开了“中国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能力建设项目”2009年度技术协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陕西省在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上已经取得一定成效。

  专家指出,在所有人为因素每年向环境释放的污染物中,最危险的就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斯德哥尔摩公约》于2004年11月11日开始正式对中国生效,对我国淘汰、削减和控制持久性污染物提出了明确规定。今年6月,陕西省也与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签订了“中国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能力建设之陕西省履约示范子项目”协议书,正式拉开了陕西在控制、淘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工作的序幕。

  陕西省环保厅副巡视员唐祚云告诉记者,按照协议要求,各项履约工作已经启动。截至目前,陕西省已编制完成全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控减排总体方案”,并先后于2006年、2009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调查及更新调查工作,基本掌握了陕西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情况,建立了“陕西省危险废物管理智能信息系统”,系统完全建成启用后将实现全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源和污染物排放信息的数字化、动态化管理。为了加强这项工作的管理,西安、汉中、渭南、延安市均已成立了独立的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对于这些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究竟如何处置的疑问,唐祚云给出了答案,为了最大限度减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对环境与人体健康的污染危害,陕西省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已初步建成,各地市医疗废物处理处置中心也相继建成投运。特别是2007年3月27日,陕西迈克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与中科院合作建设的等离子体技术处理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项目落户陕西省礼泉县,项目总投资两亿元人民币,占地30亩,目前已基本建成,预计明年开始正式投入运行。运行后将可有效应用于对多氯联苯、杀虫剂及二恶英类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进行无害化处置。

  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世界银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国家履约工作协调组成员部门,泰国、菲律宾、印度尼西亚、蒙古等国家,14个省(市)环保厅(局),以及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企业单位共150名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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