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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新国标广州七家水厂氨氮超标

2012.9.03

  从9月1日起,广州市水务局按国家新的水质公示方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进行水质公示。记者注意到,广州市30家供水企业、106项指标中,有7家区域性供水企业在氨氮这一项指标上不合格。广州市水务局表示,这些供水企业已被列入水源置换和设备改造范围。

  记者昨日登陆广州市水务局官方网站,点击首页的“水质公告”栏目可以查看最新公示的水质监测情况,共有7家水厂“不约而同”地栽在了“氨氮”这项指标上。这7家“氨氮”不达标的供水企业分别是:广州市穗北供水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沙湾自来水公司、花都区自来水公司巴江水厂、花都区自来水公司东部水厂、花都区自来水公司石角水厂、花都区自来水公司秀全水厂、增城市新和自来水有限公司。根据新国标的要求,自来水氨氮的检出量不得超过 0.5mg/L,但这家水厂的氨氮检出量分别达到1.11mg/L、0.77mg/L、4.26mg/L、1.75mg/L、1.64mg/L、 0.63mg/L、0.65mg/L。其中花都区自来水公司属下四家水厂全部超标,巴江水厂更是超标8倍。

  暨南大学水处理专家李明玉教授指出,在受污染的地表水中普遍存在氨氮超标,主要原因是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的污染。在处理环节,水厂通过臭氧或氯气消毒可以消除氨氮。臭氧和氯气的投放量不足,会造成自来水中氨氮残留,而有的老水厂甚至没有安装氨氮消除装置。饮用氨氮残留的自来水短期内对人体没有明显影响,但时间长了肯定会对健康有害。

  据了解,氨氮超标的7家供水企业都是区域供水企业,不属于广州市自来水公司的供水范围。市水务局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几家厂的生产规模都很小,已经列入设备改造和水源置换的范围。短期内出于健康考虑,建议上述企业供水范围内的居民在饮用自来水前要烧开。(记者/曾妮)

  ■相关花都投资3亿引水西江年内实现中心城区水质达标

  南方日报讯 (记者/李春江 通讯员/花宣)根据市水务局近日公布数据,花都4家自来水公司出现氨氮超标现象。昨日,花都区通报称将投资3.7亿,年内实现中心城区水质达标。

  据介绍,市自来水公司与花都区自来水公司已达成供水协议,将向花都区调配20万立方米/日的西江净水。近期通过在花都区建设12万立方米/日规模的石塘供水加压站和3万立方米/日规模的雅瑶供水加压站,承接市自来水公司15万立方米/日的西江净水,提高花都区供水能力与促进水质达标。该项目投资 3亿元,工程已在进行中。西江引水工程完工后,将关停水质差的巴江水厂。花都区同时进行水质提标改造工程。两项水厂改造工程投资7032万元,目前东部水厂与石角水厂生物预处理工程正在有序推进,现已完成征地、立项、设计、评审等前期工作,正在办理工程投招标,计划在今年底建成,工程完工后,出厂水水质可以达到《新国标》中的106项水质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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