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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总局征集十种食品快速检测方法

2016.10.21

  分析测试百科网讯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征集“食品中有机磷类及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的快速检测”等十项食品快速检测方法。该十种检测需求主要集中于农兽药,另有一项非法添加类检测“食品中亚硝酸盐的快速检测”。

  这是分析测试百科网首次发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公告形式征集食品快速检测方法。

  从征集的快速检测法要求来看,本次征集除了快速检测方法的可重复性、检出限和测试效率等要求之外,还有对快速检测方法的成本有所要求。

表:食药总局征集的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目录

序号检测方法名称
1食品中有机磷类及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的快速检测
2动物源性食品中β-受体激动剂类成分的快速检测
3水产品中孔雀石绿的快速检测
4水产品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的快速检测
5食品中罂粟壳成分的快速检测
6食品中苏丹红的快速检测
7食品中罗丹明B的快速检测
8食品中黄曲霉毒素的快速检测
9食品中呕吐毒素的快速检测
10食品中亚硝酸盐的快速检测


  附:公告原文

  食品快检是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辅助技术手段,在日常检查、重大活动保障、案件查办等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加快推进食品快速检测方法制定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向社会公开征集食品快速检测方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范围涉及食品中非法添加、农兽药残留、真菌毒素等快速检测方法,目录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申报的食品快速检测方法应具备前期试验、科研等工作基础。申报单位应为相关领域的检验机构、科研机构、学术团体或行业协会、企业,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能够提供《食品快速检测方法征集技术要求》(附件2)所列栏目的各项内容,并对填报内容和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报送方式和时限

  (一)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食品快速检测方法征集技术要求》,并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盖章的纸质版(一式三份)。邮寄时请注明“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申报材料”字样。(二)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6年11月5日。

  联系人:金绍明、张敏联系电话:010-67095928、010-88331033电子邮箱:kbsbzglc@cfda.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西里2号,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食品化妆品检定所(邮编:10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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