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公众号

关注公众号

手机扫码查看

手机查看

喜欢作者

打赏方式

微信支付微信支付
支付宝支付支付宝支付
×

云南抽检检出8批次样品不合格

2019.11.26

  11月25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第34期、35期两期食品抽检信息,共有8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涉及食品添加剂、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在第34期抽检中,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35批次,涉及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蜂产品等4大类产品,发现不合格糕点4批次。

  其中,有3批次糕点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分别为:墨江好益佳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广汉市味美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蛋黄夹心卷、双江恒丰石斛种植有限公司恒丰超市销售的标称昆明正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夹心面包检出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双江恒丰石斛种植有限公司恒丰超市销售的、标称云南连宸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青稞绿豆糕检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虽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而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中的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得超过0.25g/100g,酸价(以脂肪计)(KOH)不得超过5mg/g。

  还有1批次糕点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为:云南省飽容餐有限公司生产的拿破仑检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防腐剂是常见的食品添加剂,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长繁殖,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从而延长保质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在第35期抽检中,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62批次,涉及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等4大类产品,发现不合格样品4批次。

  其中,3批次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为:西畴县鸡街新时代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云南阳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阳光之味酸腌菜和环陽酸腌菜检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盈江县太平镇广源杂货商店销售的、标称昆明宝干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双仔花生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等添加剂对食品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使用后均产生二氧化硫残留。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但如果长期过量摄入二氧化硫,可能会对健康不利。

  还有1批次样品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为:芒市大尔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云南省保山市达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鱼皮花生,该样品检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影响口感。虽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可能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GB 1930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中规定,熟制的坚果与籽类食品(熟葵花籽除外)中过氧化值应不超过0.50g/100g。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推荐
热点排行
一周推荐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