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国雾霾现象”的历史性出口

  大国规模治理中出现的“雾霾现象”还有自我加强的功能。环境治理的“市场失灵”要求加强政府的调控,改革的逻辑是政府职能从投资行为的一般性行政审批转移到社会环境负外部性的评估、准入和监管,但大国规模治理的集权要求往往继续将后者与财政转移支付的分配挂钩,污染治理规模越大则转移支付越多,出现逆向激励与选择。规模治理难题不解决,《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1.75万亿的投资需求投入按下去“葫芦”问题,随后又会浮上来“瓢”。同时,应对预案中种种行政命令的并发症也会逐步显现,用民间笑话讲,政府为了治理雾霾不可能对居民炊事活动也要实行摇号限炒吧。

  因为研究地方绿色发展问题以及近期在西部山区挂职工作,从而有机会更多地近距离观察和思考后发展地区如何有序地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问题。跟以往参与的国际气候谈判中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分立阵营一样,大国之中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地区同样也在争论着环境和发展权的问题,后发展地区如何同步小康、共同富裕、要不要工业化、怎么工业化的问题。应该说,后发展的中西部地区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围湖造田、开山毁林等轰轰烈烈的战天斗地运动中已经形成了一轮农业时期对自然生态的破坏,随着近年来实施退耕还林、退田还湖、退草还牧等政策后略有恢复,但现在这些地方已经或正在面临工业时代新一轮更为强烈的破坏。在这些地区前期发展因比较优势缺乏而成本很高,同样污染后治理的代价也会很大。应该说,中国区域的梯度特性既为中国长期发展创造了波浪式的后劲和潜力,同时也延长了增长下排放和污染的过程,在大的规模治理难题得不到创新解决的情况下,雾霾等同类问题将会长期存在,发展越快,问题爆发得越激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