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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出兽药残留问题,海南这4批次不合格食品被通报

2019.8.23

  8月23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9年第32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175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71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不合格原因为检出兽药残留问题。

  不合格食品中,有2批次食品检出多西环素(强力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五指山杜经强光鸭摊销售的鸡肉,白沙牙叉徐月勋光鸭摊销售的文昌鸡肉。

  多西环素(强力霉素)是一种四环素类药物,一般用于治疗衣原体、支原体感染。《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多西环素(强力霉素)在禽(产蛋鸡禁用)的肌肉中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长期食用多西环素(强力霉素)残留超标的食品,可使病原体产生耐药性,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还有1批次五指山正岛百货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乌鸡,检验项目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和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恩诺沙星,为化学合成广谱抑菌剂,在预防和治疗畜禽的细菌性感染及支原体病方面有良好效果。《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该类药物在禽(产蛋鸡禁用)的肌肉中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长期摄入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症状,大剂量摄入还可能引起肝损害。

  磺胺类药物是合成的抑菌类兽药,除了治疗敏感菌所致传染病外,通常情况下还用于治疗传染性脑膜炎、痢疾、弓形体病。养殖环节未严格控制休药期或超量使用可能导致残留超标。《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规定,磺胺类(总量)在食品动物的肌肉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ug/kg。磺胺类药物在体内作用和代谢时间较长,长期食用磺胺类药物超标的猪肉,可能引发泌尿系统、肝脏损伤。

  此外,还有1批次澄迈金江农贸市场冯珠南摊位销售的鸭肉,检验项目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氯霉素是一种广谱抑菌剂,《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将氯霉素列入禁止使用且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药物。氯霉素会抑制人体骨骼的造血功能,引起人的再生障碍性贫血、粒状白细胞缺乏症等疾病,过量食用氯霉素超标的食品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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