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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染色”风波屡屡发生 职能部门有何作为?

2013.2.25

  食品“染色”风波为何屡屡发生?

  茶瓜子跟茶叶完全“不沾边”、工业滑石粉让瓜子外表光鲜亮丽……近日有媒体曝光,上海炒货市场畅销“染色瓜子”,甚至发现有些炒货中含有致癌的工业添加剂,让人感到触目惊心。该事件被微博转发,备受舆论关注,网友们纷纷惊呼:这下你还敢吃瓜子吗?

  食品“染色”事件并非今日才有,之前就发生过酒水塑化剂、染色馒头等食品安全问题。笔者想问,为何类似事件屡屡发生?

  食品行业乱象横生,无良商家胡作非为,道德缺失无疑是主要原因。但除此之外,监管部门为何在食品安全出现问题之前,视而不见?无动于衷,恐怕也是一大原因。事实表明,监管部门监管门槛低,以“不出事”作为最低标准,使监管流于程序性敷衍;或是相关职能部门在遇到问题时,因利益冲突等原因当“睁眼瞎”,结果导致食品安全问题频发。

  2011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中,新增了食品安全渎职罪,最高可处10年有期徒刑。我们看到,食品安全相关法律在不断完善、标准也在提高,这些都有助于改善食品安全现状。

  此外,要想彻底遏止“染色瓜子”等不安全食品贻害公众,除了要严厉追究问题商家和企业之外,还要让那些有法不依的监管者承担责任。只有多管齐下,才能让百姓吃得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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