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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祖宣代表:支持秸秆生物质能源发展

2013.3.08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邓州市中医院院长唐祖宣建议,国家应在法律、财政、税收、价格、土地、投资、环保等政策层面上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发展秸秆生物质能源的支持力度,抢占产业先机,在生态文明、美丽中国建设进程中打造核心竞争力。

  唐祖宣认为,在我国发展生物质能源意义重大:一是减排效果显著,潜力巨大。二是属于未来产业,蕴含着巨大的产业机遇。三是技术准备已处于突破前夜。四是对解决“三农”问题有极大帮助。为此,他建议在法律政策上,要落实国家现有各项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法律政策,特别是强制市场配额和产品全额收购的政策,制定促进生物质能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和实施方案。在财政政策上,设立国家车用生物燃料专项资金,从全国汽柴油销售中收取车用生物燃料附加,专项用于车用生物燃料的研发、项目投资和运营补助。在税收政策上,对生物质能源产品免征消费税,增值税实行先征后返;按照汽油中燃料乙醇的添加比例,对车用乙醇汽油调和组分油给予减税优惠等。在价格政策上,对沼气发电执行秸秆发电的上网电价政策;沼气经提纯达到天然气标准后,入网和入站参照执行当地天然气门站价格。在土地政策上,各级政府对生物质能化示范省规划项目建设用地给予优先支持,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安排中给予重点保障,同时放宽用地指标限制。在投资政策上,要下放生物质能项目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加大对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项目的投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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