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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数据造假高烧不退 亟需良方拔除病根

2016.8.05

  据媒体报道,最近,山东省环保厅便查处了巨野县三达水务有限公司、日照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两起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件。截至目前,两家作假企业均被处以10万元罚款,案件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两名负责人被行政拘留。

  环境监测数据造假“高烧”不退

  环境监测是环保工作的基础,数据质量是环境监测的生命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影响环境决策和管理,误导社会公众,是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新环保法实施后,对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提出了更为严厉、明确的处罚措施,用法律强化数据的真实性。然而,即便如此,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的问题依然层出不穷。

  2015年,全国共发现2658家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存在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弄虚作假等问题,17个省区市对发现的问题立案78起。环保部通报15起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及数据弄虚作假典型案例。

  发达地区由于企业转型和公众监督意识增强,企业排污数据造假现象相对有所减少,中西部地区则相对多一些。由于造假手段技术含量高,隐蔽性强,消除痕迹快,调查取证难,在不少地方都具有普遍性。这就给监管造成难度,执法成本随之加大。

  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根源何在?

  环境监测数据造假,不仅直接误导环境管理决策,而且严重损害环保部门和政府公信,害莫大焉。然而,企业冒天下之大不韪肆意造假,根源何在?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介绍,环境数据造假屡禁不止根源是造假成本低、收益大,某省专门负责监管这方面的领导就指出企业环境数据造假的成本就80元~100元,却可以节省几十万元的环境处理成本,差距巨大,部分企业就会铤而走险。正因如此,为掩盖超标排放等问题,环境数据造假也一直被业内称为“潜规则”。

  排污信息不透明,同样是企业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的一大元凶。污染企业监测的数据只传到环保部门的内网,公众是看不到的,如果环保局监管松懈,企业当然没什么可顾忌的。实际上,不少企业造假行为的背后,都存在地方环保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不作为,甚至不排除主动配合造假以显示治污政绩。这种做法所毁掉的不仅仅是这几个监测技术人员、几个环境监测站长,而在于动摇了全国环境监测数据的根本,破坏了环保部门的公信力。

  “环保监测数据的实时公开是一切监督、监管、处罚的根本,公开才有监督、公开才能让造假行为更容易被识别。”马军建议,当前,应尽快督促尚未进行实时公开的地方开展此项工作,结合各种社会组织的监测数据,让公众享有充分的信息知情权,让公众监督成为“雪亮的眼睛”,让环境执法利器“不卷刃”。

  环境监测数据探索治病“良药”

  要保证环境监测数据的真实,必须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行为,具体而言,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必须增加自上而下的数据抽检核对,并相应增强法律责任等层面的问责力度。环保部门不仅要关心企业的监测数据,更要确保数据的质量,对于监测数据的造假行为,必须及时发现并予以重罚。企业一旦造假,必须付出倾家荡产的代价。那些被企业长期造假而蒙在鼓里的地方环保部门,也要追究其失职渎职,而不仅仅处罚企业了事。

  第二,扩大环境监测的参与度,让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对环保监测进行全程监督,让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行为面临更多障碍。不仅要使排污企业“不敢为、不能为”,还要推行“阳光排污口”行动,即将企业排污口置于公众监督之下。同时还要鼓励公众对企业数据举报、质疑、排查,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力量,增加对造假者不敢为、不能为的威慑力。

  第三,建立失信黑名单。一旦进入黑名单,不仅会影响企业的环境信用评价,且直接与企业的信贷、采购、上市等挂钩,实施综合性惩罚。尤其关键的是,在各地环保执法上划省级统管之前,要坚决顶住地方保护主义的压力,依法对数据造假企业予以打击和制裁,真正做到发现一起严惩一起,绝不能让造假者逍遥法外。

  第四,采取有奖举报的形式,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对当地群众来说,监督举报一方面可以得到奖励,受利益驱动群众肯定会投身其中,另一方面从自身生命健康及家园安全考虑,他们也对企业环保数据造假深恶痛绝。这些条件的具备,足以调动起群众的积极性,因此通过有奖举报来监督企业环保数据造假应该是一条比较便捷的途径,不妨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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