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参与过相关国家标准制定的张永慧说,美国对莱克多巴胺的管理原则是“有条件使用”,即通过规定猪肉中的残留量以及生猪出栏的时间,来控制“瘦肉精”猪肉可能对人体的危害。“当时,我国决定禁止‘瘦肉精’时,专家对此问题也讨论过,最后还是决定全面禁止。”张永慧回忆说,原因是“美国能有条件使用,中国不行”。一是因为中国生猪饲养规模化程度低,农户散养难以规范,“有条件使用”很难落到实处。二是食用消费模式的影响。“瘦肉精”残留主要集中在猪的内脏,而“很多中国人恰恰喜欢吃动物内脏”。

  各方都在算“经济账”

  据不完全统计,从1999年至今,国内已有2000多人因食用“瘦肉精”猪肉中毒,各地报告的“瘦肉精”检测超标事件更是屡见不鲜。每一次事件发生后,都会引发民众的疑问:“瘦肉精”为何屡禁不止?

  采访中,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食品安全专家扳着指头数:从养殖户角度讲,每头猪使用“瘦肉精”,可以增加50元~70元收入;屠宰户因为“瘦肉精”猪出肉率高,也愿意购买;零售商因为“瘦肉精”猪肉好销售,也愿意卖。他们都在“经济账”中作出了利己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