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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曝光2批次不合格餐饮食品

2019.5.31

  5月3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19年第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曝光了2批次不合格餐饮食品,涉及微生物指标和食品添加剂问题。

  通告显示,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饼干、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10类食品195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3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其中,检出微生物指标问题的为库车伊德堡肥牛火锅店经营使用的复用餐饮具,该样品检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GB 1493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中规定,消毒餐(饮)具(发酵法、纸片法)中大肠菌群不得检出。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加工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另外,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是新疆赛里木湖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加工的炸油条(自制),该样品检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出值为380mg/kg。

  铝主要是在制作粉油条、油饼过程中添加明矾引入。明矾是一种食品添加剂,油条和油饼在炸制过程中添加明矾可以使成品更加膨大。《GB 2760-2014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残留量应不超过100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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