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作坊、小餐饮要登记备案

  值得一提的是,草案建立了食品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监管制度。

  根据规定,政府及有关部门引导采取建设集中生产经营场所、划定临时经营区和确定临时经营时段,优惠场地租金、资金资助,建立和完善经营规范和监督管理规范等形式,引导他们集中经营、规范经营。

  实行食品小作坊登记制度和小餐饮、食品摊贩备案制度。对食品小作坊进行登记,对小餐饮、食品摊贩进行备案,不得收取费用。对食品小作坊未取得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草案还设立了“食品安全保障”专章,针对地方特色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草案要求,优化整合政府食品检验资源,依法利用社会食品检验资源,规范食品检验行为,发挥食品检测发现食品安全隐患、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功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