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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江西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的通知

2017.6.29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自2016年1月起,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使用国家总局开发的“省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旧许可系统”)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初步实现了食品经营许可信息化管理。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许可和监管,提高信息化水平,方便基层和企业,根据国家总局统一安排,省局组织开发了具有我省特色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新许可系统”)。按照《关于做好全省食品经营监督系统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赣食药监办餐〔2016〕3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17年8月1日起,正式启用新系统申请、受理和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新许可系统启用前的准备工作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新许可系统的启用工作,加强工作领导,安排专人负责,做好相应准备工作,确保新许可系统启用顺利,新旧许可系统交接平稳,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和发放不断、不乱。

  各地要在2017年7月5日前,将新许可系统的受理、审查、核查、核准、决定、发证、归档等岗位人员信息,以表格形式(见附件1)上报省局信息中心,统一设置、分配原始用户名、帐号、密码、权限。

  二、妥善处理新旧许可系统的数据对接

  为保证新旧系统交接期间的许可数据准确,不出现许可证编号重号、空号现象。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自2017年7月29日起,停止使用旧许可系统网上受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纸质申请照常进行。已经旧许可系统受理的申请,按程序办理,直至办结。

  2017年7月29日,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使用旧系统发放的最后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以及已使用旧系统受理但未办理完结的申办数量,以表格形式(见附件2)汇总报省局信息中心。由省局信息中心按程序,设置新许可系统中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起始编号。

  自2017年9月1日起,省局信息中心负责与国家总局信息中心协调,将旧许可系统中的许可数据、电子档案等,导入新许可系统。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在2017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旧许可系统受理的许可申请处理工作。

  三、加强系统管理、使用人员的教育培训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明确一名食品经营许可系统的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许可各岗位人员、角色、权限的设置、更变等管理工作和许可系统的维护、使用。要及时组织许可各岗位人员,熟悉新系统(网址:审批监管端http://218.87.21.74/jyxk;企业网上申请端:http://218.87.21.74/jyxk/jyxkqy)业务流程,熟练掌握系统操作。

  为帮助基层人员尽快熟悉和使用新许可系统,在前期培训的基础上,省局餐饮处会同省局信息中心将于7月份,分地市组织开展巡回培训,具体安排由设区市局与省局信息中心联系接洽(省直管县纳入本地市培训)。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合理安排工作,抓住难得机会,确保系统使用人员全部参加培训。

  四、认真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站、宣传栏、办事栏、办事窗口等多途径、多形式,向社会、企业、群众广泛宣传新许可系统的启用、旧许可系统的停用等事宜,取得申请人的理解和支持,确保新旧许可系统切换工作平稳、有序。

  联系人:省局信息中心 周俊豪 电话:0791-88555376

   餐饮处 凌敏峰 电话:0791-88178697

   食品流通处 邹丽媚 电话:0791-88555371

  附件:1.新许可系统使用人员信息及权限分配表.doc

   2.旧许可系统最后发证编号及未办理完结的许可申请数量信息表.doc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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