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公众号

关注公众号

手机扫码查看

手机查看

喜欢作者

打赏方式

微信支付微信支付
支付宝支付支付宝支付
×

临床生物标本采集安全管理办法

2021.11.29

标本采集方案必须提前递交给伦理委员会审查并获得书面同意,在采集临床生物标本时,必须由具备资质的临床医技人员操作;对于尿液、粪便、痰液等标本则需由医生护士或检验人员指导、并交待注意事项后,可由患者自行留取。

需要与人体接触的标本采集器械(如采血针/采血管)或者材料的质量、相应的准备工作和无菌要求须满足工作要求并符合进行该操作时的材料标准。

临床生物标本的采集必须严格按照检验项目的要求(包括容器、采取时间、标本类型、抗凝剂选择、采集量、送检及保存方式等)。急诊标本应注明“急”

推荐
热点排行
一周推荐
关闭